2014年12月21日,某微博网友发布了一组手术室的自拍照,引起公众的争议。后经当地卫生部门调查确认,对涉事的西安市凤城医院两名院长、两名科室主任予以留职察看、免职等处分。
几张照片引发医疗界如此大的震动,实属罕见。那手术室到底能不能拍照呢?
认为可以拍照的一方,理由大概是,拍照不影响患者安全及隐私,不应该禁止;反对的一方认为,有规章制度禁止手术室拍照。
我们先检索一下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可以看到2011年修订的《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增加了“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像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得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的规定。这便是目前为止,对于手术室能否拍照最为直接的规定,也估计就是我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依据。
可是,我是有不同意见的。
第一、请仔细阅读这条规定,其规定的是“不得进行手术拍照、录像”。本案是手术拍照还是手术结束后的自拍呢?学过汉语的人,应该不会搞不清楚。
第二、我们的法律进行禁止性规定,一定是有保护的对象和理由的,那如果禁止手术室拍照,要保护的是什么呢?我想,无外乎保护患者隐私、保护无菌环境、保护手术操作安全,那手术结束后拍照会影响这些吗?我认为不会。
第三、医生也是人,人性是复杂的,有善恶两面,人性的“真善美”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来激发、挖掘和培养,一次成功的手术给病人带来益处,医生拍照留念是符合人情、符合人性的,会激发一个人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不应该打压。
第四、手术管理应该尽可能透明公开,让一般的民众有机会了解那个神秘的地方,有利于医患沟通,也有利于外部监督。我曾今呼吁手术应当全程录像,一旦有争议,以录像为准,可惜难以推行。
所以,我的建议是,只要不影响手术操作、不影响无菌环境、不影响患者隐私,手术室的管理应当在阳光下运转,有利于医生培养职业荣誉感,也有利于患者更直观的了解医疗过程。
卢意光(2014年12月25日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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