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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下午3时许,一位退休的老校长上街买菜,行走在人行道上,突然被后面一辆呼啸而至的摩托车撞倒在地,当场就昏迷过去。周围的目击者不以为然,见怪不怪。摩托车司机肆无忌惮地逃离现场、溜之大吉,离开很远后才报了警,然后把手机关掉。
警察和120救护车赶到现场,立即对老人实施紧急救护,总算让伤者挽回一命。
显然,这是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警察想尽了许多办法,找周围的群众调查取证、核实真相,但没有一个人愿意提供相关线索,哪怕是车牌号之类的简单情况。
光天化日之下,目击者、围观者竟然熟视无睹,于情于理都不可思议,至少让警方留下不少疑虑和困惑:
其一,假如受害人是目睹者、围观者其中任何一个的家人或者亲属,他们能见死不救,让肇事者逃离现场吗?再者,当自己是受害人的时候,你是否渴望有人声张正义“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吗?
其二,谈到社会治安现状时,这些基本的公民肯定会慷慨陈辞:警察如何如何。但涉及到自己该尽的基本法律责任和良心义务时,却摆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不知道这是否也属于国民劣根性之一?
其三,作为基本公民之一的中国人,如果凭良心说话、维护社会的正义,能够让其他的公众甚至政府高度的认可吗?公民对政府不信任,错在何方?
其四,常言道:社会治安社会治。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当大家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成为逍遥客,让各类歹徒气焰任意嚣张,大家期盼的和谐社会能够构建吗?
最后,造成“老鼠过街、人不喊打”的局面,无论从政治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其最终的根源在哪里?
由此联想到鲁迅作品《一件小事》中,一介车夫拌倒了路人尚且能够竭尽全力,维护伤者的生命。而时代文明进化了好几十年,国人难道连战乱时期的“下层庶民”都不如吗?
一代伟人曾经说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面对良心和责任拷问时,有时也会浑浊,那么,靠谁来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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