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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回到我心上

(2009-03-05 13: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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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

心上

家乡

羊肉泡

杂谈

分类: 2、小说散文随笔
 

       

                     你又回到我的心上

 

其实十几年前我离开家乡来北京前,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家乡的省电视台做主持人。我刚刚从一家报社调过去做了两年不到,没有台里的主播那么红紫,但走在路上也经常给人指指划划。有一次一个很帅的小伙子,穿着笔挺的白衣蓝裤,从他的车里下来,在马路对面,远远的问我:是子因吧?

我不认得他,我就知道是我的观众。

而且能正式进入省电视台是多么的不容易。而且那时候我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到那是愚昧的工作。但是我在不到两年的时候,就突然不可遏止的想要走。想离开。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分析,也许是我的心灵深处觉得那不该是我的命业。我深知我的笨拙,是不适合说话的。那个王雪纯说,她很小的时候,读到一段好文字,就不自禁的要大声的念出来。我就觉得她就是天生的主持人,她妈妈的遗传。而我不是。我从来很木讷,不爱在人前张罗,有心事就自己去流泪写字,不说话。

但是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就是,做电视应该去北京。

我就真的走了。

那时日,我嫌弃家乡,嫌它土,嫌它不够繁华,嫌它节奏缓慢,昏昏沉沉,倒是有的。因为我在报社做过几年体育记者,一年有半年到处跑。所以知道外边是怎样。

我就这样去了北京。我在北京呆着,忙着经历我的人生。在这里我确乎是收获很多,我从一个眯瞪的女孩变成目光冷静的女人。这是在我家乡懒洋洋的阳光下变不成的。而那时家乡似乎在渐渐模糊渐渐远去渐渐被淡忘。但是,一年一年又一年的过去,有一天,家乡却突然回到我的心上。

那天我在北辰上面的快餐找吃的,见一碗稀寡的汤水里死气沉沉泡着大块大块的被胡乱撕扯下来的饼子,一个人问小姐,这是什么?小姐说,这是羊肉泡。

那天可气死我了。

她竟然说那刷锅水一样的汤泡一些剩饭饼子是我的羊肉泡。

我的羊肉泡,是在小街深巷里,骑着自行车,七拐八拐,远远闻到香味,就到了。回民的老伯,戴着干净的白色小帽,一边细细的冒着羊肉泡,一边笑咪咪的招呼客人。

羊肉泡的汤,是用羊骨头羊肉小火轻轻的慢慢的炖了几十个钟头的,羊肉是用微火仔细的煨了几十小时煨出来的。还有那泡的饼子,是用一半死面一半发面,烤炉把握火候烤出来的。讲究烤出菊花的图案来。叫做白吉馍

然后,会吃的人,不会让机器把饼子,草草的铰成颗粒,那样的颗粒有棱有角,口感不好的。我们自己慢慢掰,很耐心的。每一粒都掰得跟绿豆一样大小。传说做饭的大师傅是看客下菜的,你掰的越好,他就为你煮的越好吃。因为知道你是吃家。

把手洗干净,把那只青色的大海碗搁在膝盖上,一点点的掰着,一边跟对面的人说话。我的记忆里,那时总是有很多笑容的。能坐在一起慢慢吃羊肉泡一边窃窃私语的人,你想想都是什么人?所以每每吃羊肉泡的时光,总是愉快的。

我们那里的人都是闲散的踢踢踏踏的不用着急的,我们不用非要赶在下午几点去签合同,我们没那么多合同签。即使晚了,错过了下午上班的时间,也是不打紧的,我们那里的单位不扣钱,领导也吃羊肉泡去了,也许比你回来的还晚。所以我们慢慢的掰,慢慢的说。一边晒晒太阳。直说到昏昏沉沉肚子饿了,就叫小伙计送进去煮——回民叫做“冒”。小伙计会体恤的仔细问你吃汤多的汤少的,多么辣的,搁不搁木耳番茄香菜的。

吃羊肉泡,坐在你对面的人,可能是你接二连三的男朋友,或许,是你一个又一个新识的旧有的闺中密友,有一天,也许他们都不在了,都离你而去了,或者你离他们而去了,就是说,桌子对面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是永远不变的,就是羊肉泡。于是你每次去吃羊肉泡时,心情总会不同的,也许你会有些怀想,也许你会有些落寞,有时,也许你也会有些伤感。但是羊肉泡的滋味永远是那么好,那么熨帖的滋养你的肠胃滋养你的心灵。

所以也有人说,怀念儿时的吃食,其实吃的是回忆。

吃一碗羊肉泡,人生就变得那么巴实了,也许这就叫做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几天吃不到羊肉泡,你会觉得没着没落,好似找不着灵魂了。离开家乡的我,很多时日,都在为生活奔忙。我有意识的断了念想。于是渐渐的以为忘记了。但是不要跟我提起来,也不要让我走在大街上无端的听到乡音。

但是在一个月的某些嘴馋的日子里,我还是不可遏止的想。那些时候,我一般一个人跪在床上翻着书报杂志,一边瘪瘪嘴就预备哭,又忍着。觉得那样太小资。

有一日看到几个南方人穿着单薄的西装在北京冬天寒冷的街头踟蹰着寻找吃食,一个哆哆嗦嗦说,赶快买张机票下午就回广州啦,他们北京冷成这个样,又没啥吃呀,他们北京人就会刷羊肉!他把涮羊肉有意说成“刷”羊肉。听了我就莞尔的笑,但是嘴一咧,眼泪就来了。我的羊肉泡呢?我的家乡呢?我羡慕他们下午就回到温暖的家乡广州去了。

其实我家跟陕西没啥关系。我爸是河北人,我妈是四川人,他们当兵,部队在兰州,我就生在兰州,他们转业就去了西安。每当别人问我哪里人时,我都不知怎末回答。但是现在我肯定说我是陕西人。因为我只跟陕西魂牵梦绕,就是我的羊肉泡。

我总是想象我独自一人回到家乡,一个人要一碗羊肉泡,坐在那里把青色的海碗搁在膝盖上,慢慢把饼掰碎。我会选餐馆外的一张小木桌,桌子后面是深深的古巷,南边不到100米就是城墙。城墙上不知谁挂起了红灯笼,天一黑,灯笼就亮了。

就这样想远了去,我在北辰的楼上就一时看不上任何吃食,我枯坐着听着饥肠辘辘,哭的心都有。那时想起同乡说过木樨园那里有一家兰花花,味道马马虎虎。激愤之下,我下楼打个车飞奔去木樨园。下车结车费,93元。吃了一碗羊肉泡一个肉夹馍,还好的确马马虎虎。但是一个缩水的小肉夹馍在我家乡8毛钱,这里卖3块。据说服务员都是家乡女孩,却个个蹙着眉头,都不说陕西话。我见了她们亲的很,就拿陕西话问她们话。她们板正得很,并不笑,照样用蹩脚的普通话回答。而我对面的椅子自然是空荡的,在北京我早已没有了呼风唤雨推杯换盏的好日子,早习惯了这样的孤单。

吃完接着打车回去。结果吃了一碗羊肉泡,花了200多元。而在俺的家乡,小路边边,尽是可口的羊肉泡馍馆。赶着路突然饿了,就把车子胡乱撑在饭馆的门口。结账时只找出散落的几元零票付了就好。要吃味道最好最地道的,从我的家打车去,也只要8块钱。

那时北京的天黑了,远远近近的灯光和嘈杂。离我住的地方北辰附近路途还很远。出租车在无边无际的跑着。那些陌生的景致从我眼前一闪而过,一闪而过。

我那时知道了什么是乡愁。

我知道它会就此弥漫,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你又回到我心上你又回到我心上

 

(这篇文章写完了,我问土豆,我配发几张我过去的照片行不?她说好。我说那别人骂不要脸呢?她说是怀旧的文章,配的就是旧照片呀。我就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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