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的若干勘误
(2011-12-23 09: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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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的若干勘误
罗玉东的《中国厘金史》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以后,成为中国近代财政经济史研究的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不断为学者引用。但其中存在一些句读、排版、计算、笔误等错误,2011年商务印书馆重新再版时,已有所更正,但仍有遗漏。在此,仅就本人就校勘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来,供学界参考,以免重出舛误。
第280页:“江西创办厘金,时在咸丰五年。第一年仅在南康,涂家埠、广信,河口镇设卡抽厘。”地点句读应为“南康涂家埠、广信河口镇”。刘坤一原奏为“南康府属之涂家埠、广信府属之河口镇”。
第305页:宝塔洲专局、太平口专局“由湖入鄂进口统捐”均应为“由湘入鄂进口统捐”;武穴专局“由湖入鄂进口统捐”,应为“由赣入鄂进口统捐”。湖南简称为“湘”而非“湖”;武穴地处鄂赣边界,不可能抽由湘入鄂之捐。
第320页:小淹茶厘局,应为小庵茶厘局,据原引书校。172卡,应为174卡,原计算有误。
第382页:注3,河南巡抚李鸿章,应为河南巡抚李鹤年。
第426页:第一一四表,“油蜡矾矿类”,应为“油蜡矾磺类”;“酒果食动类”,应为“酒果食物类”。
第437页:“《财政说明书》载光绪初年收入约二十六七万两”,应为“三十六七万两”,据原引书。
第461页:第一三二表中,省城应征钱(串)90000,应为80000。
第462页:“旧窑每座按旧章每年仅纳税银17,608两”,应为17.608两。
第493页:第十三表,同治九年总计数应为2933574;光绪十五年的总计数应为2375855。下页光绪三十二年的总计数有误,新版编辑已经注明。
第630页:广东光绪三十一年总计数应为1518208
第659页:河南光绪三十一年总计数应为1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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