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三) 真
相 (四)
虽然没有官方给出的正式认定,但从各个方面汇总来的消息(当然无法证实),使我勾画出了这样一幅场景:下午4点50分,另外一个孩子被接走了,钟晔回到了电脑前,女儿在写小说,5点左右钟晔走过来看女儿的小说,看后夸奖女儿写得很好,是个写作的料,女儿很得意,5点5分,女儿要求上厕所,于是去厕所,进出上厕所3分多钟,5点8分多出来厕所后(教育局方面称,刑侦勘测到了女儿进出厕所的脚印,学校教育局也是当事方,他们笔录,刑侦勘测都能看到,我却不能),5点10分莫名其妙的摔到楼下(这一切都发生在4楼)。如果真是这样,显然不像是自杀,可是要在走出厕所后的1分多钟里爬上1米20的围墙,然后再失足坠楼,也太不符合情理,而且我到女儿坠落现场看过,也详细地问过发现女儿落地的老师,包括女儿坠楼的位置,头朝向,姿势等等,确实百思不得其解,既不像自杀,也不像失足坠楼。倒象是一动不动的被人举起后扔下来的,然而这就更不可能了,女儿已经80斤了,有谁(特别是女的)能轻易地把她举起来,而且她还要没有挣扎。值得一提的是,我曾经问过刘校长,女儿到底是几点钟坠楼的,她回答说是5点6分,我问怎么得知的,刘校长说,学校有个180度的旋转监控镜头,不能看到楼上,但可以看到楼下地面,因为是旋转的,没有拍到落地的镜头,但当旋转回来后,看到孩子已经在地上了,这时的录像时间是5点6分。这和警方记录的5点10分坠楼有这么大的出入,当然,录像的时钟也可能慢了。然而这一切也太不可思议了。我不是福尔摩斯,真的无法解开这个谜。
对我们来讲,这就更需要钟晔出面解释了。不可否认,事发之初确实恨不得将她一棒打死,将心比心,有哪个作父亲的不是这样想,如果不是,那还是父亲吗?然而自始至终,我们没有动过校方任何人一手指头。平心而论,我也不相信老师会谋杀女儿,更不相信女儿会自杀(除非老师用语言逼她跳楼)。女儿性格很外向,8年来一直是我带女儿,我深知女儿的心理承受能力。别的不说,仅钟晔当班主任2年半来,孩子和我就被她留下过不下五六十次,大大小小什么事情都留,孩子早就皮了。有网友问为什么留了这么多次还不和校领导反映。我也想反映,可是也担心万一解决不了问题,这个老师以后会整孩子。田林四小有过这样的事例。而且我当时还有两个想法,就是第一,孩子不可能永远在小学,最多一两年,算了。第二,这个老师还年轻,缺少经验,总需要有一个锻炼的过程。我当时确实写好了一封给校长的信,至今还在我的电脑里,打算等孩子毕业后发给校长。下面括弧中就是当时我写的信(
尊敬的田林四小校长:
您好,我是贵校一学生的家长,在此我想对贵校老师在教学上的一些做法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我无意指名是哪个年级的哪位老师或是哪些老师,更没有指责的意思,只是想表明一下个人的意见,以供学校参考,相信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教育好孩子。
开学一段时间了,老师每天要给学生留作业,学生每天要认真完成作业,家长要监督孩子做好作业并且签字,这些本都是正常的,无可厚非。但是,有意思的事,当学生的作业中有错误的时候,哪怕是只有一个字的错误,老师却要求学生写书面检查(据孩子说全班要有一大半学生写,大队长也一样,做错作业就要写)。更可笑的是,老师还要求家长写条,说明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做错作业,俨然是要家长也写一份检查。这种做法简直叫人哭笑不得,第一,什么是检查,检查是对错误行为的认识,难道学生的答案不对就是犯错误了吗?有谁能永远答对,更何况是孩子。答不对就要写检查,这不是正确的方法,只会混淆学生对错误的理解。第二,我以为家长的职责是监督孩子是否认真完成了全部作业,而不是和孩子一样作一遍作业,否则老师还用批作业吗?更何况有些作业家长也未必会作。
值此敬上!
学生家长 3月2日 )
我也不明白钟晔为什么这样做,按说女儿学习一直是数一数二,老师不应该这样吹毛求疵,如果班里的所有同学都这样成绩好,那钟晔肯定是上海市模范教师了。事发之后有人告诉我:“知道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你没给老师意思.”难道真的是这样?真的是这样?
是谋杀,自杀还是失足,我总要面对面地看当事老师的陈诉才能做出自己的判断吧。况且我认为,钟晔应该负有一定责任,首先是钟晔的做法过于极端,其次是不让爷爷来接,难道爷爷不是家长,不能解决问题?第三,把孩子留这么长时间,不给吃不给喝,这是有违上海市制定的《教师道德规范》的,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既然你选择了这样的做法,就应该知道自己的看护责任,,孩子毕竟是未成年儿童,出了事情,你总是要负这个责任的。难道这些都换不来一个当面澄清,说声对不起吗?事实是确实换不来,不但换不来钟晔的一声对不起,自始至终也没有换来刘校长,校方或教育局的一声对不起。不但换不来一声对不起,后来发生的事情简直是颠倒黑白,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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