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想辑录】(6)——干自己乐意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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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想辑录(6)——干自己乐意干的事
——人的行为共有的标尺
文/春雨夜泊
【作者语】
俗话说,萝卜咸菜,各有所爱。我们做什么,还是顺其自然最好。至于人生的意义本来就是相对的。只要不违法,各取所需,为自己活着,无可厚非。
我们思考人生,经常说人生短暂,不如享福。所谓享福一般定义为不要劳累,什么也不干,干些吃喝玩乐的事。而对于那些貌似辛苦的事,就说人家想不开,犯傻。其实不然,每个人的想法和追求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乐意干的事。你打牌是乐意的,我读书是乐意的。你旅游是乐意的,我研究东西也是乐意的。所以,我们在乐意的本质上是一致的。这样说来,打牌的不要说读书的想不开,读书的也不要说打牌的虚度时光。
按这样一个标准,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生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没有优劣之分。那么好了,我就是为了我的所谓理想奋斗一辈子,有什么值得厚非的呢。我的人生并没有损失什么。你玩乐了一辈子,也很好。切不可以以自己的所谓认识,或者以从众的心理去评判一个人的行为。相反地,坚持自己理想的人也不要被别人的观点所左右。我中心说的意思是,自己苦苦地想干的事,没什么不好。当然,得是你自愿的,并且是从内心的乐意干的事。
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可以心无旁骛地干自己的事,并且乐此不疲。即使你在劳作中死去,也没什么遗憾,只是生命到此为止而已。也决不会觉得自己没有玩乐而后悔。你想,每天干着你乐意的事,肯定是非常乐意的呀。所以,想打牌的去打牌,想写作的去写作,想旅游的去旅游,想读书的去读书,大家都其乐融融了。非常好。我们都在遵从着一个标尺——那就是服从自己的心愿。
当然,人是社会的动物,干自己想干的事,应在法律框架之内。
202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