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骚】杨不管冷血吗?(转)
(2008-07-15 22: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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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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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网上又出了个事儿,事发安徽省长丰县,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杨老师因此被冠以“杨不管”称呼,他是否负有责任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不少人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7月11日法制日报)
俺在网上看了不少各色人等的纷纷议论,有一篇名为“【牢骚】杨不管冷血”的博文令俺很有感触,写出了俺们的很多心里话,有些话,真的说得份外解恨!转载如下:
又一名教师上了耻辱柱,此人诨号杨不管。
我不打算像给范跑跑辩护一样为这人开脱,因为他与范跑跑之间有一个重大区别:他的生命权没有受到即时性的威胁。这种时候我们无法以公民生命权的绝对优先性作为抗辩理由了,杨不管的行为是违法的。
但是对这件事我仍旧有话要说。
学生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教师有义务加以阻止,否则便构成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才是对杨不管的行为的合理解释。结果网上仍旧不出所料地抛出了一个貌似很正义的道德评判:冷血。
道德权威们是如何得出“冷血”这一结论的?平时有人违法犯罪,例如走鬼呀,吃霸王餐呀,抢手机呀,甚至开车撞死人,都未必有人指着鼻子骂冷血吧?为何唯独杨不管违法,便即附带冷血属性?
靠!这次有人被打死了!打死人还不冷血?
道德权威们,人是谁杀的?杨不管啊?有趣,杀人的不冷血,旁观的反倒冷血?
对,我早料到了,道德权威们说话绝对是不经大脑的。他们在看到事件经过后1秒内得出了一个貌似可靠的感性认识:杨不管这老师是故意放任他的学生去死的!冷血,兽类!
那他们为什么不报警?这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啊。
其实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理解,杨不管所“不管”的,不是杀人事件,而只是区区两个害群之马打架而已。关键就在这里,根本没人能事先知道,原来那两个白痴打架还会出人命。
道德权威们如果一定要说杨不管冷血,那就等于要求杨不管未卜先知。
道德权威们上次要求一个老师以自己的性命去换学生的性命,已经足够体现他们的内心是何等邪恶。这次变本加厉,居然毫无理由地认定一位老师应该提前预见打架事件必然致人丧命——原来道德权威不只是穷凶极恶,他们根本毫无社会常识。
这就叫一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去了。
事实上我觉得杨不管还蛮有风度的。君子和而不群,卓而不凡,俩文盲打架,换了我肯定也是懒得管。可惜的是这杨不管却是个教师,他拿薪水就得制止手下的文盲打架。所以他违法了,必须承担责任。
但是杨不管绝对不冷血。他甚至算不上冷漠,他只是比别人显得更镇定而已。只是因为在自己面前死了个人就被贴上冷血标签,太冤。
反倒是那些不由分说就对人扣大帽子过嘴瘾的道德权威们,在我看来那才真叫没人性呢。
恶灵退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