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如此处理乃治标不治本,应该反思的不仅仅只有王濛一人

(2011-07-30 06:53:38)
标签:

王濛

丽江

速滑队

冬运中心

冲突事件

体育

丛硕鸣

如此处理乃治标不治本,应该反思的不仅仅只有王濛一人

 如此处理乃治标不治本,应该反思的不仅仅只有王濛一人

如果还是要上纲上线,这次王濛所引发的速滑队内部冲突事件的根源依然有很大程度是受体育体制所累。事实上,看看近来发生的一些怪事。速滑队前不久在丽江的“斗殴门”、桑兰的官司案、张尚武的卖艺乞讨……这些事情显然超出了体育的范畴,应该被定义为社会事件。而这些仍在不断上演的体育圈怪事,似乎都在不同程度、不同角度凸显了我国现行体育体制的弊病所在。可现实摆在这里,问题的出现要得到解决,体制的改革谈何容易!那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杜绝此类现象的频繁发生呢?我们从中可以得到怎样的反思呢?

看来冬运中心的危机公关能力也不弱,在事情爆发后很快给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一是王濛、刘显伟两人停训,作出检查、认识问题;二是周洋、刘秋宏、韩家良、梁文豪四人边训练边检查、并做出书面检查。

很明显,冬运中心只是针对肇事运动员一方进行了相关处理,而且处罚力度并不大。在我看来,如此轻描淡写般的处理绝对是隔靴搔痒,冬运中心又在体现他们最擅长的“护犊子”情节。面对速滑队接二连三的冲突事件,仅仅用停训、自我反省、写检查之类含糊其辞的处理就能有效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了吗?这种处理是百分之百的治标不治本!

前不久速滑队丽江“斗殴门”事件爆出来以后,冬运中心不是同样也是做出停训整顿、自我认识、自我检查等之类的处理决定吗?结果有用吗?还没过几天,王濛就又上演了一次冲突事件。这就充分说明了王濛等人根本就没有做到真正的自我反省与自我认识。显然,这些处理就是说给外面人听的,不是没有得到落实,就是所起到的威慑力不够。王濛这次犯事,冬运中心又用这一套来企图平息事端,我坚信最终必然还是得到治标不治本的惨淡结果。

对王濛的质疑声音已经有很多,我相信作为世界冠军,她必然做了与自己身份极不相符的事情。不过在不确切知道真相之前,我觉得没必要对她过多的口诛笔伐,而应该反思一下未来的工作如何开展才更有利。况且,要找到治本的办法,也不能仅仅从王濛一人身上下手!

我觉得,冲突事端在速滑队的频繁发生,最应该反思的不仅仅只有王濛一个肇事者,也不仅仅是牵涉到其中的一系人等,而同样也应该认真反思的是速滑队的管理人员,是冬运中心的领导,甚至是体育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为什么在他们的管理下,依然会频繁发生此类恶性事件?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看来这些大大小小的领导们此时都应该拿出《管理学》或者《体育管理学》恶补一下才行……

是的!一个巴掌拍不响,我坚信落后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也是这次冲突事件不可避免的诱因之一。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具体情况,王濛是个很有个性的运动员,像她这样的东北人,假小子,性格本来就直来直去,加上文化素质又不高,对她的管理就必须讲求方法而不能千篇一律,如果还是使用老一套管理模式,跟不上先进的理念,跟不上具体的发展形势,或是在具体操作上死板守旧,结果可想而知,双方必然无法沟通,随即就会有矛盾!暴脾气一旦控制不住,什么离谱的事都做得出!虽然在原则上,我们应该遵循一视同仁,但当碰到一些有个性的运动员时,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方式方法上是允许一些灵活变通的空间存在的。这更体现的是管理的艺术,管理的先进理念。像对待王濛这样的“刺头”,就应该根据她特有的性格匹配相适应的管理方法。对违规行为的警告与批评是必须的,也是最终结果,这个原则大可不变。可是其中的过程,如果做得妥当,也许就没有今天的事情了……可见这事儿,双方都有责任!

除此之外,既然频繁发生此类事件,作为本就特殊的国家队,为什么不能颁布“禁酒令”来约束大家的行为呢?对队员的教导更应放在平时,逐渐让队内形成一股良性氛围,而不要总是出了事才开始反省,才开始认识,那就为时已晚了!

王濛的新闻发布会是否还有更加轰动的新闻爆出,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其实发布会也就是换一种形式为自己辩护罢了,大家也不必太过关注。反倒是通过速滑队这接二连三的事端,我们在体制很难立即改变的大背景下,对管理模式与方法的反思以及认识,似乎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或许,这种能力的提高也算一件好事吧!

 

 

 

我最近在玩新浪微博,很酷、很新潮。
一句话,一张图片,随时随地让你了解最新鲜的我。
点击以下链接注册,和我一起来玩吧!
http://t.sina.com.cn/reg.php?inviteCode=xBUEX1

大佬鸣新浪微博欢迎加入!

醉卧浮生新浪微博迎加

想与大佬鸣探讨各种体育话题的朋友们欢迎您加入大佬鸣体育博客交流圈(Q群):124391979、136555341、117057851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