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辉:打开天窗说亮话之邹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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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宜均
文/江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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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
姓名:邹宜均
出生年份:1979年
法号:果实
家属:母亲、两个姐姐、哥哥,曾有丈夫
条件:经济优裕、白领人士
一句话:慈善心难受他人宽容,血缘脉岂能我等长久
消息来源:贵州卫视《人生》栏目2010年5月28日
【天窗】
1、冲喜迷信冲走了婚姻的向往,却因此浮生30万争议。
2、小小30万可以买走一段亲情,大大20万可以共舞不折手段。
3、公务员身为党和人民最忠实的奴仆,走的是什么狗屁路线,连小姨子都可以践踏。
4、精神病院见钱收人,还是见人收钱,这与其说是医疗精神病范畴界限的模糊,还不如说是法律制度上的缺失。
5、大义灭亲是在忍无可忍的境地下做出的决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说】
2005年春前,邹宜均父亲被查出肺癌晚期。5月3日,病情恶化,按当地客家风俗,可以冲喜将父亲身上的晦气冲走,使其健康。于是,七日后,也就是5月10日,邹宜均就仓促与男友登记注册,下嫁给了有过婚史的丈夫。可婚后一个月没到,病重的父亲非但没有受冲喜影响,反离开了人世。这给邹宜均的打击异常的大。就在这时,偶与丈夫有些口角的邹宜均发现丈夫和前妻胡搅蛮缠了起来,因此,一场短暂的婚姻破裂告落。10月8日,邹宜均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而丈夫则拿出30万元作为经济补偿款给了邹宜均。
由于邹宜均自毕业后,从事素食文化推广及佛学文化网站经营,素有一颗向佛的心。于是,她就毅然决定要将30万中的20万捐给佛寺,却遭到家人的反对。早在邹宜均办理离婚手续期间,其三姐就曾打电话警告过她,大意说大姐疯了,要夺走你的20万并有意将你送进精神病院。而时,邹宜均联想这些岁月,也做了些准备,就在离异那天,她就和好友兼律师的黄雪涛签订了一份授权委托书,指若邹宜均无法行使自身权益时,黄可全权代理。
2006年10月21日是邹家给父亲上坟的日子。邹宜均的母亲特意交代了上完坟后要请亲戚吃饭的事。邹宜均为想给父亲积阴德,就建议要吃斋。母亲毫不思索地答应了她的要求。早上八点半,哥哥邹剑雄开车就来接她去深圳宝山墓园上坟了。
一路上,哥哥的车开得很慢,与此同时,还不住地打电话和发短信。到了墓园门口,邹宜均看见了一辆面包车,里面坐着八个陌生男子。一开始,她还疑惑他们是等人的。可不过两分钟,邹宜均就发现那八个男子朝自己,打开车门,拉起她就走,口里还自称是公安。把邹宜均押上车后,八个男子又给她戴手铐、蒙眼睛、套头袋,并注射可以令人昏迷的针液等。这时,邹宜均拼了命地向哥哥求救,却从潜意识里看见哥哥出奇地毫不理会,反略显轻松地走了。不久,当邹宜均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在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精神病院)了。
羁押五日后,在黄雪涛等朋友的帮忙下,邹宜均终于出院了。可当晚,又离奇地被送往中山市的一家精神病院,即埠湖医院。在此,她被禁锢了长达三个月。在两次的精神病生涯中,她过的日子简直如同身在地狱,有时还被强迫吃药,甚至电击治疗的威胁。而这种种,均在这其著作《疯人院日记》中有详实记载。
那两次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那是谁在幕后操纵?原来就是邹宜均的家人,而起因也就是那三十万。媒体关注后,邹家的解释则是邹宜均自离异后,经常闹自杀,2005年还曾到深圳康宁医院接受过心理咨询,且认为邹宜均的捐助事业是受“坏人”的挑拨离间的。而精神病院有关负责人更以邹宜均自己不承认自己有病就确认其患有一种名为“双向情感障碍”的精神病。这些给邹宜均所带来的只有一步步地寒心,对家人,对医疗,对司法等。此后,邹宜均也想过与家人恢复关系,但家人就认定她是精神病患者——这样,他们就可以以家属的身份侵占邹宜均的30万元——甚至不惜与其断离血缘关系。
邹宜均再也难以忍受这种非人待遇,终决定剃度为尼,并将相关人等都告上法庭,其中母亲与哥哥分别是第二、三被告人。2009年3月2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亮话】
今天我们所处在的是一个金钱至上的国度,任何人都可以为夺取财权上的胜利而变得没有人性。在医术与医德的抉择中,极大多数的医生会选择医术,重视文凭,简单的认为医德是空泛无味的,而所谓的实力就是靠医术垄断领域,提高声望,从而攫取老百姓的养命钱。在最近所爆料的药物暴利天价事件上得到印证。芦笋片,它的利润高达1300%,而恩丹西酮的,也是治疗癌症的药,其利润却高居2000%。这到底是国之幸还是民之幸呢?
而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它所暴露出来的医疗问题又是什么呢?一句病人不承认自己有病就认定该人为精神病患者,只要家人一送家属二加住院相关费用的前提下即可。至于所谓的病人呢,又该怎么样呢?被加上枷锁,将以精神病患者来处理,连怀疑的门径都不能走,如同地狱般地生活,邹宜均的《疯人院日记》中字字珠玑,披露无疑。当然,从此延伸的,作为幸运的我们,更可以这样总结,也许正应了邹缘何出家了。凡世够烦,烦的足使无病的或死或伤或假成真了,世界上的肉体的痛苦无异于一针一扎暂时的罢了,真正的痛苦却是灵魂上的折磨。与其如此说,我更喜欢强加宗教的色彩。为此,在宗教里寻求灵魂的解脱,也不失为正确的选择。所以,我认为邹宜均选择出家是对的,只不过她看透红尘太早,又加之自己是难得的人才,难得的白领人士,再加之她后来明智的大义灭亲,致被炒得大江南北,热闹非凡。
言归正传,类似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无端的听从“病人”家属的话,接受其所相当于贿赂的金钱,就可将尚未调查清楚的精神完全正常的人关进精神病院,整日的与精神不正常的人相处,试问这种做法天理何在,道法何存?对了,这本是法律上尚属空白的。邹宜均两度被家人通过精神病院的途径关进了精神病院,享受与精神病人所谓同等治疗的待遇,这背后到底隐藏的什么?有人说,这主要是关于精神病的是否患上的界限有关隘,属于医疗问题;有人则说,医院未经确认,在媒体强压下,胡乱以一句大凡病人都不自称有精神病为由,就采取行动,使手无缚鸡之力的正常人被戴上精神病患者的高帽,从而住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一来牟取医疗暴利,二来窃夺他人人身自由等法律法规规定下的权益,已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是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论严重的挑战性问题。就我而言,我比较赞同后者。正如邹宜均好友黄雪涛认为的那样,这不单单是医疗的问题,不单单只有卫生相关部门的问题,而是升格为一个医疗为契机,相关法律空白的问题,“如果精神病强制收治的法律缺失,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精神病人,被医院强制收治”。而我更认为,在此司法上,更加较为重视的该是社会保障问题,因为一个保障制度都没有完善,人民群众所谓的切身利益,基本保护权益等概念都是白纸一张,空泛的很了。今天,邹宜均的例子足以被全国人民知道,但其他的受伤害的,百倍于她,千倍于她的呢,在没有舆论的保护下,依旧被戕害在那比地域还地域的地方,不免有些望其项背,甚而整日冥想“苍苍竹林寺,杳杳钟声晚”了。所以,“不丹模式”是否真的能够为人认可,幸福指数真的如期待变得看见,还需在司法上下很大的工夫。
此外,我想说的就是亲情与金钱的性价比了。邹宜均从前夫身上得到三十万,是有对三十万的支配权的,她想把二十万捐给佛寺,作为家人自然不理解,那是正常,但绝不可以侵害其本人,夺去她应有的支配权。就邹宜均所言都是真的话,那她是最为不幸的了。家人可以为了她的三十万,宁愿放弃这个亲人,试问邹宜均有什么对不住他们的了,在血脉同宗下,有多少对得起老祖宗?答案在我认为不过四个字,道德沦丧。这是一个道德沦丧的世界,父子反目成仇者,哪几个不是为了金钱的分割。作为邹宜均的家人,竟能想出如此下三滥的手段来,真不愧是智慧过人,下一届诺贝尔奖颁给他们算了。当然,邹宜均本身也有错误,这主要由其性格决定,她是个自主能力非常强的人,只要有人和她意见不和,她就容易生气,容易据理力争,没有理智的应用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反而致使家庭矛盾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终于不可收拾。但这些在任何家庭都成真理,固然无可厚非式的无妄追究了。矛头重指的是,就是邹宜均的哥哥姐姐了。据言,他们都是公务员。身为公务员,党的理论没有学过吗?还配做人民的公仆吗?当然,在公务员队伍中,必然糟粕的人大有存在,但类似这种极其变态式的——我认为是这样的——同志该继续排列其中,所谓真诚服务吗?主意都打到自己妹妹身上了,甚至置其于死地,如果你们的父亲在天有灵的话,非从棺材里爬出来揍你们一顿不可。又不是玄武门之类的敏感与复杂,竟也闹出这么多非人性的举动来,你们这些当哥哥姐姐的,与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有何区别?所以,邹宜均后来的大义灭亲的做法是对的。如果换成我,我也会这么做,大不了到时常去监狱送饭给你们这些“畜生”吃嘛,而我自己也甘心做一回畜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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