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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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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五千字的小说

(2008-06-06 15:44:49)
标签:

短篇小说

羊官司

创作谈

杂谈

分类: 评论或者见解

写一篇五千字的小说

——关于《羊官司》的一点废话

 

邢永贵

 

这是一个“长”盛行的年代,10 万字的小说只能算个“小长篇”,电视连续剧的集数最长记录已达82集,一个小小的集会或活动上的一个无关紧要的讲话,动辄就是洋洋数千言,让听的人蹙眉顿足却无可奈何。

于是不由地对写下流传千百年诗文的古人心怀敬意。那些业已经过历史和时光双重检验的篇什,有几篇不是精练、精华、精萃的干货呢?不说最早的《弹歌》只有寥寥八个字:“断竹、续竹、飞土、逐宍”,不说《诗经》三百零五篇,不说诸子百家汉赋乐府唐诗宋词,就说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书写三千年的历史也不过五十二万多字。即使剔除古今语言差异的因素,把它全部翻译成现代汉语,再将它的字数与这部煌煌巨著的内容做一“性价比”(实在找不出合适的词,暂且借用),我坚信,它仍然是一部货真价实的精短篇章。

于是不由地想,在一个崇尚“长”,以“长”为美的年代,写出一篇5000字的短篇小说,该是一件多么提气的事啊!5000字,一顿饭的时间就可以看完的小说,等车间隙就可以浏览一遍的小说,睡觉前的半小时里可以躺在枕上边看边等待睡意来临的小说。5000字,不会让人一拿起就头皮发麻,不会让人看了几行然后数数页码接着长叹一声最后丢弃一边,啧啧,想想。

可想归想,这样的机会始终没能青睐我的脑袋和案头。每每看到自己呈“长向”发展趋势的小说,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以至于觉得自己可能更适合写那些不着边际的废话,不由自己不灰心。

后来有一同事闲聊时说,台子乡有一个人跑到别人家要自家公羊的配种钱。当时就觉得这事很有意思,我说我一定要用这个题材写一篇小说。但问题是这事虽有意思,可我不知道把它写进小说后落脚点放在什么地方,我只知道从什么地方出发,对它的归宿,心里却是一片茫然。刘庆邦说过小说也有“种子”,现在我就拥有一枚这样的“种子”,却无法保证它能即刻长大,也不知道它最终会长成什么模样。

一个偶然的时机,我想到了曾经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土族村庄。我心里豁然开朗:我终于可以把一件有意思的事写得有意义了。

于是用了一个晚上写出了这篇五千字的小说,至于写得怎么样,一切全由读者去评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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