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延长至6个月的可行性分析
史提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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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下我国劳动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而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根据各省计生条例不同规定,有的可以再增加15天,长的可增加两个月.
按照这个条例,一般都能享受3个月左右的产假,其中还包括产前至少需要一周到半个月的休息。绝大多数职业女性在孩子未满百天的时候就匆匆忙忙上班了!
由此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产后的身体恢复、心理疏导、婴儿的母乳喂养、婴儿的照顾和托管、保姆的选择、疾病的看护等等。
所以,已经有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递交提案建议,将我国现行为期3个月的产妇产假延长到6个月。
我们先分析一下产假延长带来的利弊:
优点一:有利于身体恢复
我们有做月子的习俗,以利于产后身体的恢复,实际上,产后六个月是恢复的最好时机,在这段时间里有时间的话多做保健运动,例如游泳,体操等对身体恢复非常有好处。产假延长至6个月,保证了除照顾婴儿以外,还能有时间锻炼和调节。
优点二:有利于母乳喂养
毋庸置疑,母乳是婴幼儿最佳的生理食品,其中所富含的营养成分、免疫物质等是任何配方奶所不能比拟的,更何况现有的配方奶粉质量参差不齐。母乳喂养的另外两个好处是增进母子感情、促进母亲身体的早日康复,减少并发症。
如此多的好处有时也会在现实面前低下头来,刚吃了两三个月的母乳,由于马上要上班,又不得不面临断奶的情况。一般婴儿在四五个月以上才慢慢地添加辅食,之前全部靠喝奶。断奶还需要有个过渡的时间,切忌骤然断奶。三个月的产假,婴儿在刚刚吃了两个多月母乳之后就要断掉,被迫改喝配方奶,对婴儿是非常大的影响。
优点三:有利于亲子教育
宝宝0到3岁是身体和大脑成长的关键期。此时的亲子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延长产假,有利于增进母子之间的交流。毕竟保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管喂养,而且在教育方式上有的比较落后。能够多一些亲子时光,对孩子的启蒙教育大有好处,对提高未来人口的素质也是一个贡献。
没有一点缺点的建议是不存在的,我们再看看延长产假的缺点:
缺点一:女性就业更难
即使在现有产假不变的情况下,女性的就业相对来说,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歧视。尤其是私人企业,获取利益经常是放在第一位的,它需要的是有人替它工作,带来效益。而长时间的休假,而且还是带薪的,必定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所以,如果延长产假能够通过,一定要辅以相关的实施细则和立法,在保障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困难。毕竟,单纯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缺点二:社会负担加重
其实这一部分的负担,一直由各个家庭单独承担,也可以说女性承担了更多的生育责任。有的人直接做了全职妈妈或者全职爸爸。延长了产假,国家就会多付出三个多月的成本。可以通过生育保险立法,增加国家投入比例,由个人、企业、国家三方面支撑这一部分费用。
综合多方面的分析来看,延长产假的优点和缺点一样明显。这里不想提什么和国际接轨的话题。从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来看,真正能实施到位的话,其难度还是很高的。但是,从长远的收获来看,这不仅仅是一项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措施,更加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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