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艺术——汪曾祺
(2019-01-15 08: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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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本身是艺术,不只是工具。
写小说用的语言,文学的语言,不是口头语言,而是书面语言。是视觉的语言,不是听觉的语言。有的作家的语言离开口语较远,比如鲁迅;有的作家的语言比较接近口语,比如老舍。即使是老舍,我们可以说他的语言接近口语,甚至是口语化,但不能说他用口语写作,他用的是经过加工的口语。老舍是北京人,他的小说里用了很多北京话。但是他们并不是用北京话写作。他们只是吸取了北京话的词汇,尤其是北京人说话的神气、劲头、“味儿”。他们在北京人说话的基础上创造了各自的艺术语言。小说是写给人看的,不是写给人听的。
中国字不是拼音文字。中国的有文化的人,与其说是用汉语思维,不如说是用汉字思维。汉字的同音字又非常多,因此,很多中国作品不太宜于朗诵。
其次还有字的颜色、形象、声音。
中国字原来是象形文字,它包含形、音、义三个部分。形音,是会对义产生影响的。中国人习惯于望“文”生义。“浩瀚非小水,“涓涓”定是细流。木玄虚的《海赋》里用了许多三点水的字,许多摹拟水的声音的词,这有点近于魔道。但是中国字有这些特点,是不能不注意的。
说小说的语言是视觉语言,不是说它没有声音。前已说过人的感觉是相通的。声音美是语言美的很重要的因素。一个有文学修养的人,对文字训练有素的人,是会直接从字上“看”出它的声音的。中国语言因为有“调”,即“四声”,所以特别富于音乐性。一个搞文字的人,不能不讲一点声音之道。“前有浮声,则后有切响”,沈约把语言声音的规律概括得很扼要。简单地说就是平仄声要交错使用。一句话都是平声或都是仄声,一顺边是很难听的。京剧《智取威虎山》里有一句唱词,原来是“迎来春天换人间”,毛主席给改了一个字,把“天”字改成“色”字。有点旧诗词训练的人都会知道,除了“色”字更具体之外,全句声音上要好听得多。原来全句六个平声字,声音太飘,改一个声音沉重的“色”字,一下子就扳过来了。写小说不比写诗词,不能有那样严的格律,但不能不追求语言的声音美。要训练自己的耳朵。
外国话没有四声,但有类似中国的双声叠韵。高尔基曾批评一个作家的作品,说他用“咝”音的字太多,很难听。
中国语言里还有对仗这个东西。中国旧诗用五七言,而文章中多用四六字句。骈体文固然是这样,骈四俪六;就是散文也是这样。尤其是四字句。四字句多,几乎成了汉语的一个特色。没有一篇文章找不出大量的四字句。
语言是要磨练,要学的。怎样学习语言?——随时随地。首先是向群众学习。
“一个人再能,当不了四堵墙。旗杆再高,还得有两块石头夹着。”我觉得这是很好的语言。
我听见一个同志说“有枣没枣打三杆,你知道哪块云彩里有雨啊?我觉得这也是很好的语言。
我在电车上听见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念一首大概是孩子们自己编的儿歌:山上有个洞,洞里有个碗,碗里有块肉,你吃了,我尝了,我的故事讲完了!
他翻来覆去地念,我反复地听着,也能感受到他的快乐。我觉得这首几乎是没有意义的儿歌的音节很美。我也琢磨出中国语言除了押韵之外还可以押调。“尝”、“完”并不押韵,但是同是阳平,放在一起,产生一种很好玩的音乐感。只要你留心,在大街上,在电车上,从人们的谈话中从广告招贴上,你每天都能学到几句很好的语言。
其次是读书。
我要劝告青年作者,趁现在还年轻,多背几篇古文,背几首诗词,熟读一些现代作家的作品。
即使是看外国的翻译作品,也注意它的语言。我是从契诃夫、海明威、萨洛扬的语言中学到一些东西的。
揉面
使用语言,譬如揉面。面要揉到了,才软熟,筋道,有劲儿。水和面粉本来是两不相干的,多揉揉,水和面的分子就发生了变化。写作也是这样,下笔之前,要把语言在手里反复抟弄。我的习惯是,打好腹稿。我写京剧剧本,一段唱词,二十来句,我是想得每一句都能背下来,才落笔的。写小说,要把全篇大体想好。怎样开头,怎样结尾,都想好。在写每一段之间,我是想的几乎能背下来,才写的(写的时候自然会又有些变化)。写出后,如果不满意,我就把原稿扔在一边,重新写过。我不习惯在原稿上涂改。在原稿上涂改,我觉得很别扭,思路纷杂,文气不惯。
曾见一些青年同志写作,写一句,想一句。我觉得这样写出来的语言往往是松的,散的,不成“个儿”,没有咬劲。
有一位评论家说我的语言有点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我想谁的语言不是这样?拆开来,不都是平平淡淡的话?
中国人写字,除了书法,还将就“行气”。包世臣谁王羲之的字,看起来大大小小,但看一个字,也不见怎么好,放在一起,字的笔划之间,字与字之间,就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安排语言,也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一句,一句;痛痒相关,互相映带,才能姿势横生,气韵生动。
中国人写文章讲究“文气”,这是很有道理的。
自铸新词
托尔斯泰称赞过这样的语言:“菌子已经没有了,但是菌子的气味留在空气里。”以为这样写得很美。好像是屠格涅夫曾经这样描写一棵大树被伐倒:“大树叹息着,庄重地倒下了。”这写得非常真实。“庄重”真好!我们来写,也许会写出“慢慢地倒下”、“沉重地倒下”,写不出“庄重”。鲁迅的《药》这样描写枯草:“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大概还没有一个人用“铜丝”来形容过稀疏瘦硬的秋草。《高老夫子》里有这样几句话:“我没有再教下去的意思。女学堂真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我辈正经人,确乎犯不上酱在一起…..”。“酱在一起”,真是妙绝(高老夫子是绍兴人。如果写得是北京人,就只能说“犯不上一块掺合”,那味道饥可就差远了)。
我的老师沈从文在《边城》里两次写翠翠拉船,所用字眼不一样。一次是:
“有时过渡的是从川东过茶峒的小牛,是羊群,是新娘子
的花轿,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引缆索,让船缓缓的过去。
又一次:
“翠翠斜睨了客人一眼,见客人正盯着她,便把脸背过去,抿着嘴儿,不声不响,很自负的拉着那条横缆。”
“懒懒的”、“很自负的”,都是很平常的字眼,但是没有人这样用过。要知道盯着翠翠的客人是翠翠喜欢的傩送二老,于是“很自负的”四个字在这里就有了很多很深的意思了。
我曾在一篇小说里描写过火车的灯光:“车窗蜜黄色的灯光连续地映在果园东边的树墙子上,一方块,一方块,川流不息地追赶着“;在另一篇小说里描写过夜里的马:”正在安静地、严肃地咀嚼着草料“,自以为写得很贴切。”“追赶”、“严肃”都不是新鲜字眼,但是它表达了我自己在生活中捕捉到的印象。
一个作家要养成一种习惯,时时观察生活,并把自己的印象用清晰的、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写下来也可以。不写下来,就记住(真正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到的印象是不易忘记的)。记忆力保存了这种常用语言固定住的印象多了,写作时就会从笔端流出,不觉吃力。
语言的独创,不是去杜撰一些“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好的语言都是平平常常的,人人能懂,并且也可能说得出来的语言-------只是他没有说出来。人人心中所有,笔下所无。“红杏枝头春意闹”、“满宫明月梨花白”都是这样。“闹”字、“白”字,有什么稀奇呢?然而,未经人道。
写小说不比写散文诗,语言不必那样精致。但是好的小说里总要有一点散文诗。
写对话就应该这样,普普通通,家长里短,有一点人物性格神态,不能有多少深文大义。——写戏稍稍不同,戏剧的对话有时可以“提高”一点,可以讲一点“字儿话”,长篇大论,讲一点哲理,甚至可以说格言。
可是现在不少青年同志写小说时,也像我初学写作时一样,喜欢让人物讲一些他不可能讲的话,而且用了很多辞藻。有的小说写农民,讲的却是城里的大学生讲的话,一一大学生也未必那样讲话。
不单是对话,就是叙述、描写的语言,也要和所写的人物靠。我最近看了一个青年作家写的小说,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才入小学的孩子,写的是“我”的一个同桌的女同学,这未尝不可。但是这个“我”对他的小同学的印象却是“她长得很纤秀“这是不可能的。小学生的语言里不可能有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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