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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打拐志愿者接到的求助信息,尊求家长的允许下,我们寻人网站将其孩子的照片一并发布出来。2011年2月12号星期六(农历正月初十)下午17点左右,河南焦作女孩(17岁,智力稍微障碍)在该市建行座11路公交车走失至今未归。脖子后有一米粒大的黑痣,手指细长。孩子有些神志不清,能说自己的姓名,身高约160cm,偏瘦,皮肤较白,大眼睛,双眼皮,短发,上传桔黄色上衣,内穿紫色毛衣黑色裤子,黑色棉靴。
可就在昨天晚上,我们志愿者再次跟进此案时候,一起离奇的事件发生了。家长表示,孩子丢失后,他们一直在通过各种办法寻找其下落,昨天晚上20点左右,孩子的父亲通过警方得知,他的女儿在河南新乡出现,已经被当地警方送去了新乡救助站。这个消息对于孩子的家人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于是他连夜从焦作赶到新乡救助站,我们的志愿者一并同前往。
到了救助站后,可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救助了一个孩子,当时孩子还给工作人员写出了家长的姓名和家庭地址。而且当时公安和民政救助的时候,孩子还是传的走失的衣服,这些都相符合,正是我们要找的孩子。不过,孩子在上周五的时候都已经“跑了”!!
孩子从救助站跑了?简直不敢相信,谁也不敢相信!法律明文规定: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孩子在救助站走失,孩子的父亲在深夜独自一人寻找。他向我说:他先找找,等待天明,再去找救助站的领导了解情况,讨要一个说法!
智障孩子被民政救助后,在救助站里“跑了”,谁之过?管理体系不完善?还是工作人员失职?还是另有隐情呢?我有以下几个疑问。一、救助站救助孩子后,孩子说出了自己的家庭地址,以及父亲的姓名,救助站的业务科的副科长写出的并交给警察。为何救助站没有及时联系家长?二、为何孩子上周五就“跑了”后也没有进一步的跟进,与家长联系,而是家长通过各种渠道找去后,才得到的这个荒唐的解释?三、请当地民政救助部门向社会通报孩子丢失以及救助的具体详情!新乡的政法纪委等部门也应当主动介入调查。给孩子的家人一个说法,给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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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河南新乡周边的朋友留意这个孩子!
最新进展:孩子曾两度被警察送往救助站救助。救助站方表示,第一次救助后,只吃了顿饭后就跑掉了,后来又被警察送去了救助站,现在救助站表示,第二次救助时候,孩子没有任何表现精神问题,不符合救助规定。
据目击者看到,在第一次救助登记的记录中,当时没有登记时间,今天工作人员才将救助时候的救助时间补填上去。这中间到底有什么样的问题,这里的管理制度是何等方式?再次呼吁当地民众行动起来,早日找到这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