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协助山东警方解救的孩子,现嫌疑人已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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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解救被拐卖儿童的现场照片。(资料图片)
单身父亲徐某独自抚养儿子,生活的艰辛让他萌生了卖儿子的想法。在联系到买家后,徐某反悔了。自己的儿子保住了,徐某却干上了拐卖儿童的“生意”。2008年11月,本报记者假扮买家联合胶州刑警将正在交易的人贩抓获。2009年5月15日,记者从胶州市人民法院获悉,主犯王某某等五人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5年,罚金3000元至5000元。
据了解,2008年江苏省男子徐某离婚后独自一人抚养现年3岁的儿子,当孩子的日常开销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多时,徐某便萌生了将儿子卖掉的想法。于是他就在网络论坛中大量发帖,希望有意人士将自己的亲生儿子买走。此消息一出,就吸引了山东籍男子王某某、颜某的注意。这两位“买主”在和徐某取得联系后,他却又不忍心将孩子卖出了。
王某某得知徐某打退堂鼓后,便拉拢徐某,“与其将自己的孩子卖掉,不如由你来寻找买主,我和颜某物色可交易的儿童”。徐某听后表示同意。随后,王某某相继在多个论坛上发布买童卖童信息。而关注贩卖儿童消息已久的四川籍男子拉某、勒某主动与王某某取得了联系,并告诉王某某,其老乡有一个刚出生的女童准备卖。
原来,四川省布拖县人吉某在城阳打工,他有个刚出生三天的女儿想卖出。王某某找到吉某后,决定以15000元购买女童后再转手。
2008年11月16日,吉某抱着自己的女儿来到城阳小涧村窑厂,早上6时30分许,王某某等四人开车来到窑厂将女孩买走后,送到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西侧路上等待买主准备交易。令人贩子想不到的是,此次的“买主”是本报卧底记者和胶州的刑警。记者协助刑警将被交易的孩子营救出来后,埋伏在一前一后的两组民警这才悄悄地包围了上来,将在面包车上的4名人贩子一网打尽。两天后,嫌疑人徐某也被抓获。
2009年3月6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徐某、颜某、拉某、勒某以拐卖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和颜某辩称,其拐卖儿童的行为未完成,属于犯罪未遂。徐某认为其只是为拐卖儿童者提供信息,在胶州实施的拐卖儿童行为他并没有参与。
胶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徐某、颜某、拉某、勒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尽管在胶州的拐卖女童中他们没有成功,但是依据相关法律只要参与了收买和运送等行为就构成拐卖儿童罪。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系组织者,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徐某、颜某系从犯。
胶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被告人颜某、拉某及勒某有期徒刑3年。分别处罚金3000元至5000元。
■新闻回放记者卧底助民警擒人贩
2008年9月初,国内一家专门帮助家长寻找失踪儿童的网站——“宝宝回家网”上登出的一条卖婴儿的信息,引起了该网站一位网名为“仔仔”的志愿者的注意。同年11月,“仔仔”与本报记者联手,经过本报记者卧底,辗转枣庄和胶州等地,几经周折终于引出人贩子,并确定在胶州李哥庄镇进行交易。2008年11月16日早晨,胶州警方经过严密布控,在胶州市李哥庄镇一主干道旁将4名人贩抓获,并解救出一名出生仅3天的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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