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论与效果论(文摘)
(2010-05-29 21: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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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效果伦理康德边沁杂谈 |
分类: 杂七杂八 |
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康德是动机论最著名的代表。他主张,对一个行为的评价根据,只能是他的“善良意志”。一个行为,只要是从善良意志出发的,不论其是否达到目的,也不论是否产生效果,都不能使它的道德价值因之而受到任何影响。康德说:“如果由于生不逢时,或者由于无情自然的苛待,这样的意志完全丧失了实现其意图的能力,如果他竭尽自己的最大力量,仍然还是一无所得,所剩下的只是善良意志(当然不是个单纯的愿望,而是用尽了一切力所能及的办法),它仍然如一颗宝石,自身就发射着耀眼的光芒,自身之内就具有价值。”他举例说,一个人看到另一个人失足落水,他出于对自己义务的认识,出于高度的自觉的责任感,尽力去营救这个落水的人,但如果由于水深流急,使他未能救出那个人,那么,我们对他的善的评价,就决不应该因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而有所减损。康德的动机论,在道德评价上还有另一方面的意义。这就是一切不是从“善良意志”出发的行为,不论其效果如何,都不能认为是善的。康德特别憎恶并反对那些从利己的动机出发,从个人的贪欲、私利和爱好出发的把个人幸福作为判断善恶标准的伦理学说。他认为,从利己的动机出发,从个人的贪欲、私利和爱好出发,无助于培养人们崇高的道德情操。如果承认人们在人与人的关系中的利己动机的合理性,就会把人引向邪恶,亵渎了道德的尊严。康德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有道德,就在于他的行为是从出于责任的善良动机出发的,这就是人之所以崇高和尊严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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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和密尔是西方十九世纪功利主义思想家,也是效果论的最著名的代表。功利主义认为对人的行为善恶进行评价的依据,只能看行为的结果,离开行为对人们所产生的有利益的效果,也就不可能有道德上的善恶。依据密尔的思想,一个极力从水中把人救起的人,即使他的动机是想得到别人的报酬,但如果他确实能把人从水中救起,使人免于死亡,那么,从道德评价上说,他的行为无疑是善的,是有道德的......一般来说,功利主义者都否认动机在道德评价中的作用,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种主观性的东西,既是非常复杂的,也是难以证明的。一个人的某一行为,不可能是出于纯粹的义务和责任,而是往往包含着多种综合的因素,如意志、荣誉心、金钱欲、权力欲等,在不同的情况下,人们很难分辨哪一种动机是好的,哪一种动机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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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强调效果,否认动机在道德评价中的作用,存在片面性。功利主义为了克服这种片面性,又提出在评价人的行为时,可以把对行为的评价和对行为者的评价加以区分。这就是说,如果对某一行为本身进行道德评价,那就只能看效果而不能考虑动机。但是,如果对一个行为的行为者进行评价,那就应当考虑他的动机。
摘自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17-4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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