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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笨淫贼,自爆“艳史”被捕落网

(2008-08-30 10:16:59)
标签:

艳史

淫贼

狱友

强奸案

有期徒刑

拱北

杂谈

分类: 引用案例分析

       今年6月5日本是朱某国刑满释放的日子,可在6月3日,他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中再度被捕。此前的罪行是盗窃,再度被捕是因为强奸。他向狱友自曝在珠海强奸一人,不成想暴露了他的另外两次兽行。日前,朱某国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刑9年6个月。

     意外查实两单强奸案

      1985年1月6日出生于湖北省的朱某国是一名惯犯。曾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两次获刑。今年,他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内服刑期间,向狱友吹嘘,说他被捕前曾在2007年3月下旬一天的凌晨,在珠海拱北海湾酒店附近强奸了一名下夜班的女孩。

     接到狱友举报后,公安机关马上展开调查,但因被害人没有报案而无法查证。但是公安机关却查到,2006年11月14日凌晨发生在拱北水湾路蓝天卡拉OK对出树林处、2007年5月7日凌晨发生在拱北情侣南路海湾酒店对出的草地旁的两宗强奸案的证物,与朱某国的血液吻合率达到99.999%,确定其系作案者。

      屡屡犯罪从重处罚

      今年6月24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指控朱某国强奸两名妇女。

      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朱某国应作为累犯从重处罚,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总和刑期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同一地点 强奸三人

       2006年

       11月13日22时许,一名醉酒女子在从海湾大酒店门口向蓝天俱乐部方向走的路上,被朱某国半抱半挟着拖进树林强暴。

       2007年

       3月下旬一天的凌晨2时,他在珠海拱北海湾酒店附近强奸了一名下夜班的女孩(据朱某国自曝)。

       2007年

           5月7日凌晨,林某在水湾路蓝天俱乐部对面的海边散步时,后脑部突然被硬物打了一下,失去知觉。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水渠中,一名男子正在对其实施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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