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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立吃的饭,谁来结帐?

(2008-05-21 11:17:59)
标签:

代理权

行为人

餐厅

业务经理

黄国立

娱乐

分类: 引用案例分析

 

19、言氏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黄国立长期在田在山的餐厅招待客户,费用由公司按月结帐。后来黄国力立因跳槽而辞职,月底田在山前去结帐时,言氏集团公司负责人言英明大发雷霆,他认为,黄国立当月的几次就餐都是招待他自己的私人朋友,所以拒绝支付黄国立经手签单的餐费。问:黄国立吃的饭,谁来付账?

   答:本案属典型的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黄国立是言氏集团的业务经理,他在田在山餐厅就餐的费用一直由言氏集团按月结清,应当视作黄国立正在代表言氏集团与田在山餐厅订立了餐饮服务合同。田在山餐厅主观上是善意,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黄国立具体到某次或某几次的请客行为并非正在代表言氏集团,因此其与言氏集团的合同仍然有效成立。综上所述,黄国立吃的饭,应由言氏集团来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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