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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弄伤小孩,谁来赔?

(2008-05-13 00:23:49)
标签:

法律

监护人

法定代理人

被告

原告

教育

分类: 引用案例分析

2、夫妇黄某、张某是两夫妻,育有一个儿子小明,今年五岁。有一天小明和小伙伴们在街上玩耍,不慎将另一小朋友小鹏撞倒致伤,共花去医药费一千多元。现在小鹏的父亲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问:本案的当事人该如何安排?
     答:本案中受害人小鹏是原告,其父亲是原告法定代理人;小明是被告,其父母黄某和张某是被告法定代理人,而最终责任承担者是小明的监护人黄某和张某。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在被监护人侵权之诉中,被监护人是诉讼主体(被告),但责任承担者既有可能是其本人(被监护人有独立财产),也可能是监护人(被监护人没有任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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