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总是在电视和广播中听说滥捕滥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看到被捕杀的动物数量和规模,真的让人感到震惊。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已是不争的现实,只有野生动物生存的环境,才适合人类的生存,我们和其他物种和谐的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才算是和谐世界。
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骨感的,我们人类巨大的贪欲,致使我们去残杀野生动物,早在很久以前,我们世界有很多野生动物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可是由于人类的大量捕杀,已经使得不少的物种已经悄然离开了我们。面对这样的警告,我们还是必以为然,还是大量盗猎野生动物,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残忍的,也是十分野蛮的,看看一个国家和社会是否文明,看到他们对待野生动物就可见一斑,在我国以前就有很多野生动物生活在我们的国土上,那些动物曾经是经常见到的物种,可是由于滥捕滥猎,好多常见动物已经成为了稀有动物,例如我们国家著名的东北虎,曾经在50--70年代,在我国的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的原始森林中经常看到,可是由于人类的捕杀,如今在我国境内的东北虎数量已经十分稀少,甚至达到灭绝的边缘,东北猎豹也曾经是东北地区特有的野生动物,可是由于滥杀滥猎,如今东北豹也几乎灭绝。
还有就是中国长江独有的中华白鳍豚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化,已经在前几年彻底告别的我们,还有南方特有的中华鲟也到了灭绝的边缘。
还有就是前一阵子我们还听说,在湖南省好多地方滥捕滥猎依然成风,每到好鸟迁徙的日子。那里的不法分子开灯夜战,只要进入开灯区域的鸟类都遭到毁灭性的捕杀。
在南方有些地方捕杀贩卖以及猎食野生动物一条龙,于是各种贩卖野生动物的黑窝点也孕育而生,甚至有的饭店餐馆也参与到非法猎食的行列当中,每年中国中国食客吃掉的野生动物数量达到惊人的地步。
世界上好多国家已经把保护野生动物提高到国家法律议程,可是在中国,只有空洞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概念也较为模糊,对保护动物以及非法滥杀野生动物的震慑力也是微乎其微,我们看到大量野生动物被滥杀的案例之后,除了曝光之后,我们就没了下文,对这种非法行为的震慑力几乎是没有,犯罪零成本是滥杀野生动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除了非法盗猎者,我们的政府在保护野生动物上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保护野生动物已经迫在眉睫,如果我们现在还不行动起来。一旦到了所有的野生动物都离开了我们,只剩下我们人类自己孤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那才是我们的悲哀,一旦那时才醒悟,恐怕已经彻底晚了。
好在现在的人大多数已经开始醒悟,以前我们抓住野生动物不是打死就是扒皮。如过去我们抓住一条蛇,不是打死就是扒皮,其行为残忍到家。
现在人们的观念开始改变了。如我在爬山的过程中,就有好多登山者,这在过去如果遇到蛇,他们就会打死活扒皮。现在就不一样了,大多数的人,除了给蛇拍照以后就离开,让蛇自己游走。
还有的人还嘱咐说。遇到蛇不要打它们,因为蛇也是世界物种之一,保护还来不及,这说明人在进步,人的文明程度也在提升,这样的现象无疑是对其他物种是一种福音,保护野生动物已经家喻户晓,这也和国家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有相当大时代作用。
但是和大多数人相比,当然还有少数败类,他们为了利益。还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捕杀野生动物已经触及法律。可是还是有人铤而走险。
面对非法盗猎行为。国家必须加大立法,严厉打击那些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如果数量巨大,甚至是国家保护动物被枪杀,那么国家保护法应该设有死刑判决,如果某人要是铤而走险,捕杀珍贵野生动物,那就毫不客气对其判处死刑,就向贩卖毒品一样,只要数量巨大,而且涉及珍贵动物,就要对犯罪者实施死刑。
只有这样才能震慑那些不法之徒,出手必遭制裁,这样意识必须贯彻在民众意识中。同时国家应该多通过电视和广播播公益广告,多宣传一些保护动物的内容,对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必须大幅提高其犯罪成本,甚是是生命的代价。
同时政府在这方面确实起到应有的作用,另外有关部门也行动起来,主动行动。大力抓捕盗猎分子。昨天我在广播当中,听到一条消息,说滴是有几位网民在西藏墨脱开枪捕杀天鹅和豹猫,枪杀之后还在炫耀自己的所谓战果。听完这样的消息,真的是令人很气愤,在大多数人都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今天,为什么还有人以捕杀野生动物取乐,这样的人简直是狂妄之极,是在向中国野生动保护法示威。这样的行为无疑一定要给以严惩。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只有这样他才知道捕杀野生动物将面临严重恶果。并未自己的行为买单。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知道,野生动物是不能杀的。
中国社会离现代文明还有多远,别的先不说,就看看人们对野生动物的态度,很显然用这一指标衡量的话。中国社会离现代文明还差很远。
只有我们确实行动起来,全国上下行动起来,让野生动物和人类和谐生活在这块土地上或是江河湖海里。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才能骄傲的宣布,我们已经进入文明社会。
这个目标显然还很远,不过只要全国上下行动起来,那么这样的文明社会就一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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