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复
(2009-04-14 21: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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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儿案子执着精神杂谈 |
分类: 警察告公安 |
开
2009年3月27日上午到凤泉法院去,领到了判决书,法院维持了红旗分局对周新兰刘艳萍母女的拘留处罚。
领判决时,刘彪和周新兰老两口也去了。其实这不是多大的事情,我的本意并非是要拘留他们,只要他们能够诚心认错,我完全会既往不咎的,法院在此前也做了他们的工作,但是他们就是坚持错误立场不肯道歉,他们的执着精神也大大出乎常人的意料了,没法子,这个案子看来还得依法往下走了。临走时,我想让他们趁我的车回去,也想在路上再劝劝他们,没想到,周老太太在法院办公室里竟当着法官的面大骂了起来,搞得我是哭笑不得。
法院的判决下来了,这本来是个好事情,可没想到祸不单行,新的祸事又接踵而至。3月29日中午,我的汽车在小区院子里停着,就遭到了袭击,汽车前玻璃被人用酒瓶砸碎了。看来,这小事情是越来越复杂了。
我也知道,这绝非偶然,是有人故意这么做的,目的不过就是想威胁我,想让我缄口,想让我停止维权,想让我放下“法律”的武器。但是,这些危险我早已料到了,我岂能会为了这小小的风波就停下前进的脚步呢!
3月30日星期一,分局恢复了我的工作,同志们都诙谐的说我是“被组织上重新启用了。”
在停职的半个月里,其实我一天一刻也没有休息,每天还是像平时一样在派出所里忙我手里的案子。我不想做一个闲人,其他同志都很忙,我如果把案子移交给他们,那就等于是增加了别人的工作量,是在推卸我自己的责任。我领国家的工资,我应当把这些工作做好,我应当对得起这两千多块钱。白吃国家的工资,不干活,这不符合我的个人追求和做事原则。有的同事见我这样,也为我抱不平,也说我“这些当官儿的对你都坏到这个份儿上了,你还想着工作哩,大鹏,真是不亏你呀!要是俺,早到当官儿的家里吃住去了。”嗨,不管同事们怎样说,我想,这工作总是自己干的好!这不是一个人的本份吗?
开复“原官”,原本以为是无罪释放了,但后来,领导又表示可能会对我的“违纪行为”给我一个处分。
对于处分,我倒是不怕,但我不想蒙冤,这蒙冤就意味着虚假。我这两年来所做的、所追求的不就是在追求一个“真”字吗?为了一个“真”字,那在这个处分的问题上,我是要争一争的。如果公安局的领导对以往的错误不进行认真的检讨和纠正,而只是对群众的意见采取压制手段的话,那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并且这压迫越大,那这反抗就会越激烈的!
我这个小老百姓,我不想过什么“激烈”的跌宕起伏的生活,我就想安安生生的过日子,但是,如果这些官僚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故意忽视存在的问题,不去认真解决、认真对待,并且还继续剥夺我的权利的话,那我这个小老百姓被逼无奈也是会造反的。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于寒饔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