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就是爱国是否太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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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政评弹 |
话题背景介绍:
为支持楼市拉动内需,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前段时间亲自对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展开调研,并当场掏腰包买下一套80多平方米的高层住宅。12日,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王爱华更是在当地某电视台一直播栏目中极力推销楼盘,并高喊
今天晚上10点正,北京新闻广播电台《博文天下》栏目组聚焦“消费爱国论”话题,并邀请了新浪文化名博刘仰先生作为连线嘉宾展开了讨论;笔者作为草根名博的一名博友,于晚上10.点40分很荣幸的与主持人玉昆老师连线,谈了我对这一话题的看法。
《博文天下》简介:
2009年1月1日起,北京新闻广播电台每天22:10-23:00,利用中波828千赫,调频100.6兆赫的频率,制作《博闻天下》栏目。
连线内容整理:
主持人玉昆:
对于这一话题的探讨,我们连线到了草根博客的一位博友东方龙,听一听他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东方龙,你好!
东
玉昆老师好,听众朋友们好!
今天讨论的话题是“消费爱国论”,对于个别地方政府和专家学者倡导的“消费就是爱国”这一论断,我个人认为这有点过于牵强附会。把两个完全不能混淆的概念柔和在一起,我不敢苟同这个观点。政府和经济学家倡导的消费就是爱国这一观点,主观愿望是好的,但是不符合实际,也有点强奸民意的意思。爱国是一个伟大的词汇,是个人的情操表现,抒发了他们对于祖国的炽热情怀。而购房消费完全是个人行为,是民众为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做出的选择。从去年的中国所发生的几件不平凡事件当中可以看出,国民对于自己的祖国是多么的热爱,众所周知的原因,这里不再啰嗦。
我举两个列子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我是河南人,我们河南有一个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大师,她利用自己的名义,靠巡回义演的收入,为抗美援朝部队捐献了一架米格--15战斗机。当时的常香玉大师大概也没有受到政府的逼迫吧,这是典型的爱国主义表现。第二个例子依然是河南的,河南省信阳市的市政府利用优势在信阳市的黄金地带建筑了数十幢豪华别墅,依照职位的高低,按名单分配房子,在网上引起广大网友的非议,我想,这是一种政府行为,但是他们的表现属于爱国吗?答案不言而喻的。
民众有心来消费,可是也要有钱啊,如果囊中羞涩,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我个人认为,目前政府的行为就是要如何正确的引导民众的消费趋势,出台一些合乎情理、符合实际的政策。比如给购房者个体发放资金补助,或者发放购房券,实事求是的解决一些问题,而不是空喊口号,否则,所有的措施就如同空中楼阁,毫无价值可言。中央三令五申提倡政府是服务型政府,在民众和政府这个环节上,民众居于主体地位,政府处于客体地位。
我很希望我们的各级政府要推出“符合实际的、客观公正的、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对待每一个中国人民。
主持人玉昆:谢谢东方龙。
东方龙2009年1月22日整理于岁寒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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