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合同法草案,有意义吗?

(2008-05-12 18:50:25)
标签:

合同法

杂谈

分类: 随便说说

无固定合同,乍听似乎是很美妙的东西。

当然,现在这听着很美的东西也就要消失了。

其实一开始,这东西,对于某些被雇佣者来说,是十分诱惑的,对于大多数来说,却未必。

还想不想干呢?

只这一句,已经没有后路了。

华为,抓的,也就是这个吧。

呵呵。

不能炒我。

是的,不炒,但是加上各种名头打压呢?例如,把工程师安排到生产第一线。

看得不仔细,好象没说明不能换岗的。

——想来也不可能说明“不能换岗”,或者“只能升不能降”,那真是贻笑大方呢。

有高就的,自然就高就了。

没有高就的,能力平平的,吓一吓,哄一哄,骗一骗,大概也缴械了。

不服从安排又能怎样呢?

有同事发过狠话,哼,大不了他给我800我回来不干活干坐!

呵呵,可能吗?

不干活,不也就符合了“旷工”的条款了?

或者,该800换个岗位,让你扫地,干不干?

呵呵。

不知道那个拿3000扫厕所的还有没有继续?

貌似,企业这样安排也不算违法呢。

自然还是有人要拿起法律武器的。

现在劳动仲裁免费嘛。

只不过,前天,打电话咨询,问到单位说过几个月给办,但是现在没办,怎么办呢?

对方回答——那看你要不要相信单位罗。

哈哈。

好答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剑2 逆位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