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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暮初
在中国诗词大会上有一个思考题,“忽闻岸上踏歌声”,为何是“踏歌”而不是“唱歌”?
在当时的电视场景中,作为嘉宾的蒙曼博士对“踏歌”的解释是,“踏歌是中国传统民间舞蹈,又名跳歌、打歌等。从汉唐及至宋代,都广泛流传。它是一种群舞,舞者成群结队,手拉手,以脚踏地,跺出鼓点,边歌边舞”。
而另一位嘉宾康震博士补充道,“结合《赠汪伦》一诗看,汪伦是集合全村人来为李白送行,所以,这里的‘踏歌’就成为是一种隆重的送别仪式,这样一个盛大的场面,一定会给李白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这就成为了李白与汪伦深厚感情、伟大友谊的见证。‘踏歌’一定是多人的行为,而‘唱歌’可以是多人,也可以是一人。‘踏歌’可能是当时的真实场面,也可能是李白的艺术夸张,但‘踏歌’一词,情意尽出,那是汪伦对李白的依依不舍,那是李白一生中难以忘怀的思念,其表达效果绝不是“唱歌”能够达到的。所以,这里只能是‘踏歌’而不是‘唱歌’”。
虽然两位博士是著名电视台从著名高校精心挑选出来知名学者。但是凭心而论,两位老师的解释是信口开河,胡乱解释,纯粹在愚弄广大电视观众。
首先蒙博士对于“踏歌”的引经据典不应该算错。但是,用在《赠汪伦》一诗的解释中就错了。也就是说,“踏歌”一词,不止一个解释,词典中还另有一个解释,专门指向《赠汪伦》诗中“踏歌”一词的含义。
词典的解释是,“踏歌”:
(1)以脚踏地,拉手而歌:连袂踏歌。(2)行吟;边走边歌: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因此,诗中“踏歌”的意思就是“行吟”,也就是边走(行)边歌的意思。在一个盛大的电视节目现场,出现翻一翻词典就能避免的错误,应该是算低级错误。
其实,在古代另有一种解释也算靠谱,在唐代有一首著名的乐典《缭踏歌》,相传为唐代张说所制。或许汪伦是唱着《缭踏歌》来为李白送行也勉强说得通。
而康博士的解释更夸张,纯粹是个人的脑补。说是全村人以“踏歌”的形式来为李白送行,似乎之前集体排练好了一般。
但康博士作为知名学者应该了解这首诗的一个背景。袁枚在《随园诗话补遗》中说,"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赠名马八匹,官锦十端,而亲送之。李感其意,作《桃花潭》绝句一首。。
也就是说,李白与汪伦都是性情中人,不拘俗礼,快乐自在,自由不羁。而且山村僻野本来就不时兴上层社会迎来送往的繁琐礼节。而且山野村夫懂得“踏歌”吗?要知道这是地处泾县。
历史上有人猜测,李白不辞而别,汪伦可能当时不在家。所以,当汪伦得知李白走了,立即赶到渡口送别。一切均发生在匆忙之间,何来全村人集体组团表演“踏歌”舞?岂非与汪伦的人设相悖?
更有甚者,该节目还轻描淡写地分析了刘禹锡的《竹枝词》,“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说这首诗流传到今天,有两个版本,一个是“闻郎江上唱歌声”,一个是“闻郎江上踏歌声”。这两个版本是通用的。
而康博士根据“踏歌”是一种边歌边舞的集体场景设定。因此就武断地认为,“踏歌”用在这里是不合适,除非这里的“郎”不是一个人。而且,“踏歌”也不可能在江上进行。如果是“唱歌”就很容易理解了。所以,这里如果不是当时刘禹锡用词失误,就是在流传过程中出了错误”。
说既懂诗又会写诗的古人们错误,真是有些大胆。正如某书法博士说颜正卿在《祭侄文稿》中写错了自己的官名一样大胆。现在的著名学者真是令人无语。
正因为博士嘉宾不懂“踏歌”的另一层含义,所以就无法解释在江上如何“踏歌”。其实,“闻郎江上踏歌声”更富有诗意,更符合韵律,更有画面感,吟唱起来也更有节奏感。年轻的渔夫在行舟上唱着情歌,而岸上的女子春心荡漾。一动一静,一静一动,很有画面感。
因此,即便是知名学者,慎言也很重要。千万不要不懂装懂、信口开河,愚弄广大电视观众。尤其不要以身处学术高位的姿态来愚弄电视机前渴求知识的广大学子。
令人难堪的是,即便是“中国诗词大会”这样高大上的盛会,作为点评嘉宾的学者几乎无一人会写合乎规范的古诗。这就是说,要评价古代诗词,理应自己也会写诗。自己不会写诗,何来底气评诗?偌大一个神州,找出一二个有真才实学的人难道很难吗?
由此也说明一个道理,观众没有必要去迷信权威,应该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力。而那些盲目吹捧诗词大会的人也应该可以省省力气了。
先圣孟子曾直言,“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何况对于不会写诗的今人,更无信服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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