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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

(2019-05-23 12:45:23)
标签:

文化

杂谈

分类: 古代文化思考

(姚江暮初原创文字版权,禁止转载和抄袭)

作 者:暮初

     “万物皆备于我”源自《孟子·尽心上》,“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说,“此言理之本然也。大则君臣父子,小则事物细微,其当然之理,无一不具于性分之内也”。诚,实也。乐,音洛。言反诸身,而所备之理皆如恶恶臭、好好色之实然,则其行之不待勉强而无不利矣。其为乐孰大于是?强,上声,勉强也。恕,推己以及人也。反身而诚,则仁矣。其有未诚,则是犹有私意之隔而理未纯也。故当凡事勉强,推己及人,庶几心公理得而仁不远也。此章言万物之理具于吾身,体之而实,则道在我而乐有余;行之以恕,则私不容而仁可得。

     其中:万物,指万事万物;备,指将........作为我感知(体认)的对象; 我,自身。

      朱熹解释的大意是:这句话说得太到位了,点出了“理”的本来之意。大到君臣父子,小到事物的细微之处,它所触及的“理”,无不在“性分”(注:事物的本质和本原)的范畴之中。而“反身而诚”中的“诚”字,就是做到实处的意思;“乐莫大焉”中的“乐”,这就是心领神会的意思。所谓的“反诸身”就是反观事物诸身之意,也就是将自己所领悟到的“理”再与现实中的事物进行反复比较,推己及人,推物及物,使所悟到的“理”更加具有实感和真切的体会。

       犹如闻到臭气自然产生厌恶之情,如见到美妙的画面就自然产生欢喜之心。而这种亲身体验,必定是贯穿于与具体事物相比类,与具体场景相对应且追根究底的整个过程之中,这便是“一贯”之理。也就是说,不仅要推己及人、推物及物,也要推事及事,对于“理”的心领神会就在于实践的过程之中。

       所谓“强”,就是勉力而为,就是慎始敬终。孟子强调“强”,是指人的主体性,而朱熹强调“不待勉强”在于强调“道”(“所备之理”)的客观性。因为“道”的规律在于水到渠成,自然而然。这就是说,无论人如何努力践行,必定是“率性而为”(即“循道而行”),而非恣意妄为。所谓“恕”就是取象比类,推己及人,推物及物,推事及事的方法和途径。

        这里所表述的重点在于万事万物的道理要靠自己亲身实践,体认验证,这就是与道同行,常处于心领神会的常乐境界之中。在日常行为上,要以“恕”的宗旨来要求自己,那么就不会让私欲遮蔽自己的心境,就可以真正到达“仁”的境界了。假如不能做到诚意、正心,这说明心中仍参杂了私欲,使得对于理的认知达不到纯粹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凡事勉力而为,推己及人,一直追寻到“心公正而天理得”的程度为止。这章强调万事万物之理须通过自身体认才算踏实,只有这样才能体察“道”之所在,并对于“道”做到心领神会,而乐在其中;而在行为中贯彻“恕”的精神,那么就可以屏除私欲而彰显“仁”的真义。

       一直以来,对“万物皆备于我矣”存在一些误读,比如将“备”解释为“齐备、完备”,甚至有人认为“天地万物的道理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人们应当努力践行天赋本性,反复印证天赋善性”。

      “天地万物的道理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于逻辑上或有不通之处。万事万物的道理就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怎么可能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假如,“天地万物的道理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的推论正确,那么人的本性又存在于何处?这实际上就是对于“备”的误读。由此,“人们应当努力践行天赋本性,反复印证天赋善性”的说法也或有不通之处。

      而一些解释《四书》的书中,也不乏望文生义的解释。如《四书》(文白对照)(中华书局 王国轩 等译2007年北京第1版)中,对于“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的解释是“孟子说“一切我都具备了。反省自身发现自己是诚实的,这是最大的快乐。勉励自己依从推己及人的恕道行事,这是最近的求仁之路了”。这似乎并没有理解朱熹的意思,这一解释自然也令人莫明其妙。

       甚至连哲学大家冯友兰对孟子的这句话也不太明白其中的含义。他说“万物皆备于我......等语,颇有神秘主义之倾向。其本意如何,孟子所言简略,不能详也。(冯友兰《中国哲学史》)。

       事实上,“备”就是具足、准备之意。《康熙字典》说“备”的意思是“足也”,并引用《易·系辞》中“易之爲書也,廣大悉備”之间。这就是说,“我”(作为观察和体认的主体)总是能通过万事万物的特性找到事物之间的对应性和相似性,这种对应性和相似性就是事物的共性,就是“道”,就是“天理”。万事万物都可以作为“我”观察“道”(天理)的对象(客体)。而“我”才是观察和感应万事万物中所蕴含的“道”的主体。

     “道”(天理)寄于万事万物之中,贯穿于其发展变化的始末,非诚莫识,非识莫乐(心领神会)。物无论大小,从抽象性(形而上)而言,皆具“性分之理“。“性分之理”就是万物的共性。

      也就是说,人是万物的一部分,人自然也具有万物共有的性分之理。或者说,我既是万物的分形之一,就具有万物的共性特点,也就具备了感应、体察万事万物之间的对应性和相似性的天赋。这是“万物皆备于我”的本义。这就相当于最早的“可知论”。

        从“万物一体之仁”的见解来看,“我”与万事万物共处于同一系统,万事万物都可作为“我”的感知和体察的对象,而“我”之所以具备感知和体察事物的能力,在于“我”也是万物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我”与万事万物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中,“我”作为观察者或体验者,而万事万物则是被“我”所观察的对象。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理解“万物皆备于我”的含义。

       虽然说“我”是万物的一部分,为什么就能感知和体察事物的本质属性呢?也就是从儒家的认识论来看,这是什么道理呢?

      《易传·乾文言》中有“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周易·系辞》:“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就说明了这一点。而现代物理学中的“共振”原理也能从本质上说明这一点。在王阳明看来,只要符合“人心”得正于“道心”的条件,由于“心即理”,就能感知和体察事物的本质属性。王阳明又说,“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则知道、知天”。又曰:“诸君要实见此道,须从自己心上体认,不假外求始得”(《传习录》卷上·门人陆澄录)。(注:“即”的本意是靠近、贴近之意。这里是表明,心与道两者处于同一范畴之中,寻一而得二。句子的“道即天”也是此意。)

       所以,朱熹才说,“此言理之本然也。大则君臣父子,小则事物细微,其当然之理,无一不具于性分之内也”。所谓“理之本然”就是当“我”作为体察万物之理的主体这一条件成立,那么与万物作为被体察的客体之间的关系,自然就建立起来了。

       比如,《大学》所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这就是人能够体察到的万事万物的共性。而《大学》更强调“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因此,思考问题之时,要将自己置于自然之理之中,将自己视同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将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以神的视角来看待万物。而是要象审视自己身上的部位一样来体察万物之中的道理。只要做到“诚”,那么相关的原则有所归属,这就是心有所定。

      《孟子》的宗旨在于论道。而所谓“道”,在某种意义上则是在事物之中所蕴含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原则。从“易”的道理来看,由于万事万物处于变化之中,因此锁定一些普遍性原则对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应对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是由于不顾孟子所处的战国时代和朱熹所处宋代的语境,而误读《孟子》语录,使得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一言,被一些专家按西方哲学的思维逻辑扣上一顶莫须有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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