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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文件
潍教字[2008]24号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
和课时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有关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深化素质教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字[2002]1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作出统一规定(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潍坊市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个别学校需作出调整的要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并报潍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调整必须在规定的周课时内进行。
二、小学如实行大小课时制(大课时每节课40分钟,小课时每节课30分钟,每天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按附件2执行。
三、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潍坊市中小学英语教学赶超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增加各年级英语课时。鉴于师资短缺的实际,对小学一、二年级开设新课标英语不作统一要求,提倡只开设攀登英语,以顺应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语言学习规律,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习惯和良好的听说能力。一、二年级英语占用地方与学校课程时间,每周4课时。
四、在保证体育课程的基础上,各学段要开展好上、下午各30分钟的快乐大课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60分钟。
五、初中音乐、美术课程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末结束。
六、健康教育课程、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占用地方与学校课程时间。
七、综合实践课程、地方与学校课程课时可合并使用,小学每周一个下午3课时连排、初中2课时连排,用选修课形式落实,保证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选修课程或活动项目,用于完成研究性学习课题、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体育锻炼及社团活动等。
八、每个教师至少要开设1门选修课,供学生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活动项目。
附件:1.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时安排表(一)
2.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时安排表(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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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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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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