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教育局关于省重点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08-05 2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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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省重点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在认真总结历年高中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省重点普通高中招生的导向作用,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校网布局调整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本意见实施时间
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三、省重点普通高中定向生的招生办法
(一)瑞安中学定向生招生办法
1.具有瑞安中学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3月31日止)均具有就读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户口。
2.瑞安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办法
分配到各学校的定向生名额,根据各校具备定向生资格的学生数和办学水平情况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确定:N=A÷ΣA×M;N为分配给各学校的定向生名额,A为各学校的综合人数,ΣA为全市各学校的综合人数之和,M为当年定向生招生计划数。N取整数四舍五入,不到1的以1计入。
各学校综合人数计算方法为:A=S×K(S为各学校具备定向生资格的学生数;K为各学校办学水平系数,获得“瑞安市中小学办学水平等级评估”A级的学校K=0.9,AA级的学校K=1.0,AAA级的学校K=1.2,AAAA级的学校K=1.3,AAAAA级的学校K=1.4)。
(二)省二、三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办法
1. 具有瑞安二中、瑞安十中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上望街道、东山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3月31日止)均具有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上望街道、东山街道的户口,本市民办学校中初中阶段均具有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上望街道、东山街道户口的学生。
2.具有瑞安四中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莘塍街道、汀田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3月31日止)均具有就读学校所在街道的户口,本市民办学校中初中阶段均具有莘塍街道、汀田街道户口的学生。
3.具有瑞安五中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飞云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3月31日止)均具有就读学校所在街道的户口,本市民办学校中初中阶段均具有飞云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户口的学生。
4.具有塘下中学(原瑞安三中)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塘下镇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3月31日止)均具有塘下镇户口,本市民办学校中初中阶段均具有塘下镇户口的学生。
5.省二、三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生,面向具有相应学校定向生资格的学生招生。
四、本意见中涉及的街道或镇,均指瑞安市新调整的街道或镇行政区域范围。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将省重点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个学生及家长。各初中学校在招收七年级新生时,对不具备定向生资格的学生,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学生及家长。
(二)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各教育学区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三)本意见未及事项按当年瑞安市教育局发布的高中招生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本意见由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