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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垄断佣金严重侵害投资者权益

(2009-02-24 22:29:59)
标签:

杂谈

                          部分券商佣金的地区垄断暴利严重不合理!

                                       郭士英 

 

   日前各界都在质疑券商的佣金暴利。

   其实,如果真的只是一种纯市场行为,券商也真的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多数券商大抵如此。

   有调查认为,券商的佣金收入中有2/3以上来自散户,原因何在?仅仅是因为他们总体资金量大、交易频繁吗?非也!是散户的议价能力低,他们是彻头彻尾的弱势群体。

    必须指出的是,券商是国家限制性进入行业,其经营必须得到政府的审批,因此券商佣金问题也并非一个纯市场问题,政府色彩比较浓厚。也正因如此,对券商佣金收取方面存在的地区差异性垄断暴利,政府有关部门实在不应该漠视,更不应该纵容。

    据我了解,某云南券商在云南省内的平均佣金竟然是其北京、上海营业部平均佣金的3-4倍,一家资产不及内地大城市营业部十分之一资产的云南营业部,一年的佣金收入竟然是北京营业部的几倍之高!这曾经让很多人惊诧不已,表示难以理解。我也多次亲身听到云南省不少投资者不满的呼吁,他们说:我们本来就不是发达地区,券商凭什么这样抽我们的血?但是,多年来,这些发自内心的呼吁、这些直接关系投资者切身利益的不公正行为,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反倒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难道这是正常的吗?多家券商公然签约维持佣金暴利,我们的老少边穷地区的投资者,就活该遭受这种歧视吗?为什么偏偏是在云南,而不是北京、上海等等地区?是天高皇帝远,还是真的因为云南人民性本善良?

    监管部门,尤其是当地监管部门,对于券商此类行为的或明或暗的纵容甚至支持,难道真的是合理合法吗?责在券商还是监管政策呢?

    个人觉得,现代经济的演变趋势是竞争,现代社会的演变趋势是法制,而不是其他。任何个人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都应有理由申张,相信邪不压正,一切都会BACK TO BASIC。

    市场的选择行为是双向的,多年遭受歧视性高佣金的投资者们,难道真就没有一点议价能力和合理的抵制能力吗?

   

                                                                 2008年2月25日

 

云南34家券商签自律公约 佣金不得低于0.2%

                    2009-02-20 01:42:55 来源: 证券日报
  • 《公约》确定的在滇券商对客户收取佣金的最低标准为:网上交易不低于0.2%;电话委托不低于0.25%;现场委托(含自助委托)交易0.3%

证券日报2月20日讯 云南省的34家券商营业部和2家本土券商总部近日共同签订了《云南省证券行业自律公约》,其核心内容是约定交易佣金的底限。

据了解,《公约》确定的在滇券商对客户收取佣金的最低标准为:网上交易不低于0.2%;电话委托不低于0.25%;现场委托(含自助委托)交易0.3%;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另外,《公约》还规定券商对于资产在200万元以上或月成交量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佣金收取标准可以给予相应优惠,但优惠的标准不低于0.15%。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 http://money.163.com/newimg/arc_icon.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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