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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割腕  乱“辟谣”官员也应追责

(2010-06-26 23:45:00)
标签:

红安县

传言

县委书记

割腕

自杀

黄冈市

杂谈

分类: 社会杂谈

    县委书记割腕  乱“辟谣”官员也应追责

 

    据新京报报道 6月23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县委书记熊良宵割腕自杀被送入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危险。当日县委宣传部官员称县委书记自杀系谣言,然后25日,黄冈市官网又承认熊良宵是自杀。有知情人表示,熊良宵自杀前已经表现出抑郁心态,情绪很不稳定。

    把没有的事说成事,自然是造谣。把已有的事说成没有,欲盖弥彰,竟颠倒黑白,这其实比造谣更恶劣,因为他自以为站在一个权威平台,有着充分的话语权,就可以不顾事实真相,睁着眼睛说瞎话,以正确引导群众的口吻误导群众。从湖北省红安县县委书记割腕自杀一事看出,有时这看似权威的东西一点都不权威。官方辟谣成屁谣,丧失一方政府的公信力。这些官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愚民教育时代,不需要尊重百姓的知情权,甚至以虚假信息糊弄群众。

    官员割腕自杀的偶然,肯定有事件内在的必然。原因当然不止官场争斗、经济问题啊,亦或生活作风等,也还有出自生理、心理等多方面的因素。事情出了,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将真实情况通报出来,让权威声音占领舆论阵地,免得传言四起,老百姓也不知哪一条是真是假。这种权威的声音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没有真实性,权威也就无从谈起。而且政府在这方面一旦失信于民,后果是很严重的。     

    笔者以为,造谣者谣言惑众,制造混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同样,乱“辟谣”的政府官员混淆视听,损坏政府的公信力,败坏政府形象,也应该被追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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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腕自杀的湖北省红安县县委书记熊良宵(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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