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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其所者久 死而不亡者寿——关于《老子》第三十三章的解读(下)

(2015-04-22 14:31:22)
标签:

逝去者

老子

《老子》

亡者

知止

分类: 问道

不失其所者久 死而不亡者寿

——关于《老子》第三十三章的解读(下)

■ 张剑伟 赖亦斐

 

  “知足者富”。句谓:知道满足方谈得上富有。老子把是否知足作为是否富有的标准,这种由外在标准向内在认同的转化,不啻为一场人生观意义上的革命。对于欲壑难填、贪婪无度的人而言,再多的财富也不叫富有;对于“少私寡欲”、清静无为的人来说,享有维持简单生活的财富就能感觉到富有,甚至一缕阳光、一丝清风、几滴雨露都可视之为巨大的财富(如犬儒学派的代表人物第欧根尼)。“知足之足,常足矣。”(第四十六章)“知足”是“不辱”的前提(第四十四章),也是“自知”和“自胜”的条件,更是通向“知止”(即知“道”)的必由之路(有些侯王,自以为“知人”、“有力”,由不知足导致不知止,最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强行者有志”。句谓:强力推进者可谓有志。“强”,即强进、强制、勉强,为实现某种目标或完成某项工作,条件不具备却勉力操作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叫做强行。“强行”更像儒家的风格而非道家的风格,如曾子有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大多数注家都是从正面的意义上来理解“强行者有志”,如“人能强力行善,则为有意于道,道亦有意于人”(河上公)、“勤能行之,其志必获”(王弼)、“勤勉力行、努力不懈”(陈鼓应)等。而事实上,老子是在否定的意义上说这句话的,亦即他不主张“强行”更不推崇有志(强行、有志更像二十章中对“众人”、“俗人”的描绘),“处柔守弱,因循自然”始终是老子奉行的人生信条,不仅老子描绘的圣人形象(见第十五、二十章)见不到任何“强行者有志”的影子,而且老子在第三章中曾直接提出过“弱其志”的主张。有些注家如严灵峰等人虽意识到这句话与《老子》整体精神有悖,但囿于对这句话的正面把握,却把注意力集中在训“强”为“勤”上,可为一叹!(参见《今译》,P.201

  “不失其所者久”。句谓:不离失大道就能长久。“所”,曾有“根基”、“根本”、“信念”、“特长”、“优势”、“心灵家园”、“住所”等不同理解,河上公注解为“所受天之精气”。笔者认为,这里的“所”,字面意思指“住所”,其引伸义应为“道”,因为能使一个事物或一个人长久的东西只能是道而不可能是别的,“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第十六章),天地得道乃天长地久。老子在《第六十二章》中说:“道者万物之奥。”许慎在《说文》中说:“奥,宛也。室之西南隅。”古人曾有“堂奥”的说法,即把室内深处或隐秘处称之为“奥”。可见,“奥”有住所的意思。“道者万物之奥”应翻译为“道是万物的隐秘住所”,由此推论,“不失其所”之“所”应为“道”。

  “死而不亡者寿”。句谓:虽死犹生才算得上长寿。老子在这里对长寿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注释:只有精神不亡才可以称得上长寿!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而精神不亡的标志则是人们对逝去者的永远的纪念——以逝去者的德行作楷模、以逝去者的功德作养分、以逝去者的思想作指引。这种逝去者,定是老子在第五十四章描述的“善建者”、“善抱者”、“子孙以祭祀不辍”者。他们生前对道的体悟和践行的成果都凝聚在其思想精神中,所以,诚如王弼所言:“身存而道不卒”、“身没而道犹存”。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人的肉体生命总是短暂的,但由短暂的肉体生命因践道而凝聚成的精神生命,却可以超越暂时而达至久远,而肉体生命之践道往往又通过“自知”、“自胜”、“知足”、“知止”体现出来。

 

  根据以上分析,本章译文如下:

  “知人”是一种智巧,“自知”才能明道。战胜别人谓之有力,战胜自我称之为强大。知道满足才是富有。强力推进只代表有志。不离失大道就能长久,虽死犹生才算得上长寿。

(2015422日发表于《文化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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