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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鄂尔多斯市中富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下称“中富”)法定代表人王福金自杀身亡。一位债权人告诉记者,王福金自杀前遭到多位债权人催债,王福金自尊心又特别强,可能因此导致自杀。王福金曾经在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院长和杭锦旗人民法院院长,其后退休。
与很多出现问题的房地产公司一样,中富的问题是信贷紧缩环境下资金链极度紧张。中富于2007年10月18日成立,只有两名股东——郝小军和王福金。王福金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30%的股权,郝小军持有70%的股权。
2008年,中富投资开发了“国电富兴园小区”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07870.6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80001.98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22925.46平方米。中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共向373家个人及单位举债2.63亿元。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部分附属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明年六月前竣工。住宅于2010年开盘销售,已经收回首付款817.053万元,尚有约1.5亿等待办理按揭贷款,商业用房拟于近期开盘销售。
国电富兴园工程的总造价约1.97亿,并已经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了约1.37亿,剩余工程款一部分在竣工结算后支付,一部分将作为工程保证金于验收后满一年进行支付。中富在启动项目过程中,共借入2.63亿元的民间债务,此外并无任何银行贷款。
根据中富的计算,公司现有资产价值按市值估计为4.9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3%,资足抵债。但出现“开发产商自杀”极端情况的关键,在于“项目售房按揭贷款没有按预期办妥,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困难”。2011年当地银行控制商品房销售按谒贷款发放,使开发商通过销售回笼现金,再去归还前期民间“过桥”借贷的想法泡汤。
2.63亿民间借贷成本不菲,月利息3分,中富每个月要支付789万元利息,然而银行里面有约1.5亿的已售房屋按揭贷款迟迟无法获批。加上二股东王福金一直是政府官员,很要面子,且从未承受过逼债压力,自杀就不稀奇了。
此事背后揭示了,权钱合作搞开发,市场好了一夜暴富;政策变了,环境变了,没有核心开发能力与资金储备的大批中小开发商,必然会以各种形式退出市场。先退的可能微利或保本,晚退的就要各安天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