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指出,原始人装饰陶器,都有实际的用途,审美是次要的,这是我们研究中国先秦艺术必须树立的理念。但居“次要”层面的审美功能也不能忽视,比如,虽然我们还不能发覆纹样的真实含义,而那些彩陶上的鱼纹、鹿纹、蛙纹“本身所直接传达出来的艺术风貌和审美意识,却可以清晰地使人感到生动、活泼、淳朴和天真,是一派生气勃勃、健康成长的童年气派”[
李泽厚:《美的历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页。]。即便意义已得到发覆的纹样,如抻出獠牙的兽面纹,仍然会让我们意识到,“呈现给你的感受是一种神秘的威力和狞厉”[
这是李泽厚先生对商周青铜器饕餮纹的审美评价。见《美的历程》第60页。但新石器时代不仅仅只有温馨的“童年气派”,此时,“狞厉”的饕餮纹,即兽面纹,已经出现在从东部沿海到长江中下游的广阔土地上。]。毋须解释,这些感受是由形式与风格生发的结果,即审美作用。

图1
红山文化彩陶纹样。

图2
红山文化彩陶纹样。

图3
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三足鬲。
形式,即纹样组织结构,工艺美术史家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团纹,即单体、有规则的结构,又称单独纹样,如仰韶文化半坡彩陶上的人面鱼纹、河姆渡文化陶缽上的猪纹等。在某种情况下又称适合纹样,即将纹样适当地组织在一定形状内,今天的“平面构成”称其为“适形造形”。如甘肃临洮、天水出土马家窑文化彩陶上的蛙纹,还有湖南高庙遗址出土的兽面纹。这蛙纹、兽面纹,都画在盆和缽的圆底内。(图2-34)二是带纹,又称二方连续纹样,即一个纹样可以左右或上下反复展开,民间艺术称花边。(图2-35)三是四方连续,即将一个纹样单位向四周重复延伸扩展而成的图案。四方连续纹样可分为梯形连续,菱形连续,四切连续等格式。这种结构的纹样和二方连续在史前陶器装饰上比比皆是。(图2-36)中国纹样最基本的结构形式在史前已具备,今人不过将它梳理归类,并予其纯形式的规则而已。
纹样的形式要素,还有因工艺不同造成的不同视觉效果。中国陶器装饰的手段分北南两大类型,一种是彩陶与彩绘陶[
彩陶是在入窑烧制前彩绘图案,彩绘陶是烧制成器后再行彩绘,故彩绘陶的颜色容易脱落,不如彩陶花纹牢固。这是考古学上的区分标准。],一种是素面刻划与镂孔。刻划与镂孔以及印纹硬陶的拍印纹饰所造成简洁朴素、劲利爽快、掩映通透的美感,是用指甲、竹片、骨片制作出来的,它与用笔描绘的纹样具有浑厚流畅的美感并列,即是不同工具所产生的不同风格之体现。
所谓风格,除了集体的无意识,即民族的文化属性所决定,还因形式的特定结构所影响。关于形式的结构,从历史横断面上看,它包括上文所说的组织结构以及比例色彩等意识倾向。从历史的纵线上看,则指纹样的简化、添加、分解、组合的演变。当然,形式和风格是紧密相关、互为表里的,对于它的研究,可以有不同的层面和不同的侧面。
中国陶器装饰分彩绘和素面刻划,这是宏观层面的艺术现象,本章第二节已有论述。兹从中观角度,对人面鱼纹、花卉纹、凤鸟纹、兽面纹、太阳纹诸标本的美学特点及形式演变作一归纳。
第一,适应陶器基本形的装饰要求,顾及陶器各个视面的审美之综合效果。
陶器最早的纹样一般具有加固、防滑、开启的功能,这是器用与纹样最早的有机关系。这种关系发展到纹样的标志性彰显,实用性退居次要,纹饰仍然根据器型来设计和描绘,因此陶器上的纹样结构受着陶器器形的制约。比如半坡类型出土一种盛水的细颈陶壶,上腹施彩,下腹不施彩,是因为先民席地而坐,陶器的上腹及颈部在人之视角以内,而下腹由于内缩看不见,故不必施彩。又如庙底沟类型的汲水平底瓶,既改进了原来尖底瓶不易放置的缺点,又因汲水的功能而少有彩绘,但瓶的下腹则拍打绳纹。拍打的绳纹不仅使质地致密,而且使用时由于绳纹的凹凸不平,把持十分稳固。还有,马家窑文化的一种尖底瓶,瓶身四周绘四方连续纹样,而尖底部分却不加描绘。这是因为不使用时,尖底瓶置放在窝坑或器座上,尖底也是视而不见的。但是一些小型陶器供把持而用,不受固定视角的限制,故常常通体彩绘,而且花纹画得比较精致。可见先民是很实际的,“艺术行为”也是很实用的。
陶器形状和比例也是“艺术家”要考虑的问题,比如大溪文化和马家窑文化出土的筒形陶瓶,由于器形的高窄状,画工所绘图案多采用横向分层的格式。这可能是为了消减器形狭长的感觉。由此可推测原始人处理比例关系时,善于优化视觉效果的能力。异曲同工的是,长江流域素面陶器镂孔,往往在圈足杯和圈足豆上,镂刻通透的不同形状,使滞重的圈足变得轻盈灵动。[
参见邵学海:《长江流域美术史》,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一章第一节。](图2-37)
相对固定的陶器和相对游动的视线之关系,即器与人之关系的把握,可能是“艺术家”全局审美观的体现。它要求大型陶器上的纹样须在平视和俯视,乃至其他视角上都看到完整的效果。如马家窑文化半山类型出土的彩陶壶和彩陶瓮,以及大汶口文化出土的敛口曲腹彩陶缽,若平视,这些陶器上的纹样为横列的二方连续图案。若俯视,则为环状的二方连续图案,具有循环、放射的感觉。
另外,陶器的主题花纹一般描绘和刻划在比较平缓且面积较大处,如陶壶和罐的上腹,陶盆和缽内的中心,即主视面。次要的纹样则装饰在不显眼的地方。[
参见《中国彩陶图谱》,第二部分第二节。]这种主次分明的处理方式,证明先民深具他们认为的次序的理念,并贯彻到纹样装饰上。
第二,根据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的材料,陶器装饰纹样的演变呈现繁丽到简化、具象到抽象的趋势。
以鱼纹和鸟纹为例。半坡类型的鱼纹分单体鱼纹、复体鱼纹和复合鱼纹(即人面鱼纹),早期鱼纹多为写实风格,后逐渐抽象,以至鱼形解体而重新构成新图式,如鱼头组合、鱼身组合、鱼尾组合等等。鱼纹演变的最终归属,有人在马家窑彩陶上梳理具象的人面鱼纹,演变为二方连续的几何形花纹之过程,并以图表示。[《中国彩陶图谱》,第151页。]
庙底沟类型的鸟纹也如此,正面描绘的鸟,往往头画为圆点,身简化为半圆,呈山字形。侧面描绘的鸟,也将鸟头简化为圆点,鸟身简化为一条或数条旋转的弧线。[
参见《中国纹样史》,第23
24页。]有人也指出:庙底沟类型鸟纹的发展序列,具有一望而知的演变关系,鸟纹从写实到写意,到象征,从具体形象的鸟形,演化为抽象的几何点线。[
参见《中国新石器时代陶器装饰艺术》,第13页。]庙底沟类型晚期,鸟的抽象化尤甚。(图2-38)
《中国彩陶图谱》认为,鸟的抽象化是一个十分普遍的艺术现象:“东起河南中部,西至甘肃中部,北达内蒙、冀北,南及汉水上游,在广袤的仰韶文化系统的这时期的彩陶图案中,都能见到相同的变体鸟纹的样式和构图。并且庙底沟类型晚期彩陶上的变体鸟纹,还对大汶口文化和大溪文化的彩陶花纹发生影响”。[《中国纹样史》,第160页。]
关于陶器装饰纹样的抽象化趋势,长江中下游的陶器还不能捋出演变的线索,或许由于工具和刻划方式,决定了装饰图案唯有抽象一途。但以史前玉器为参照,良渚玉器上固定的神徽图案,也是由具象向抽象转变的。
史前纹样是一种标志,标志的要求,一是容易辨认,二是清晰表达,三是便于复制。可能由于这些原因,或者其中某个原因,史前各个文化、各个类型的纹样都走上了抽象之路。(来源:邵学海所著《先秦艺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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