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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百一十二,唐纪二十八,贞观九年,公元721年)
原文:
蒲州刺史陆象先政尚宽简,吏民有罪,多晓谕遣之。州录事言于象先曰:“明公不施棰挞,何以示威!”象先曰:“人情不远,此属岂不解吾言邪!必欲棰挞以示威,当从汝始!”录事惭而退。象先尝谓人曰:“天下本无事,但庸人扰之耳。苟清其源,何忧不治!”
译文:
蒲州刺史陆象先为政崇尚宽厚简约,属下官吏百姓有罪,多当面用好言劝诫,然后让他们离开。蒲州录事对陆象先说:“明公不用刑杖,怎么能显示威风呢!”陆象先回答说:“人心都是相通的,难道这些人不理解我的话吗!如果你一定要我用刑杖来显示威风,那就应当从你开始!”录事十分惭愧,赶忙退出。陆象先曾对人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为政若能正本清源,何忧天下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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