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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奸杀牵扯男星隐私 知音被判赔赵鸿飞10万

(2011-07-11 20:12:36)
标签:

赵鸿飞

知音

女孩被奸杀

名誉侵权案

张某

娱乐

http://beijing.qianlong.com/3825/2011/07/11/2821@7155193.htm

北京晚报讯(记者 杨昌平)3年前《知音》杂志刊发的一篇《北漂女孩午夜梦魇约会明星男友前路几何》一文,把明星赵鸿飞推到了风口浪尖。赵鸿飞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知音》及作者张某告上了法院。近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知音》和张某赔偿赵鸿飞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张某是外地警方内部刊物民警,他写的《北漂女孩午夜梦魇约会明星男友前路几何》,讲述了2007年10月10日晚,一名民工在天津火车站附近强奸并杀害了一名年轻女孩,而该女孩是明星李晨枫的女友。虽然李晨枫是化名,但文中介绍李晨枫所演的多部影视剧,让网友们一查就查出是赵鸿飞。

  文章刊载后,网上对赵鸿飞有很多负面评论。赵鸿飞表示,文章捏造了他的私生活,将与杀人案件毫无关系的他牵扯进去,并恶意丑化成一名冷酷无情、道德败坏、无耻至极的感情背叛者。

  据了解,作者表示赵鸿飞与被害人之间的事,是被办案机关记录在案的事实,不属于民法保护的个人隐私。但是,法院认为,张某的文章涉及了很多赵鸿飞的个人隐私,比如赵鸿飞的毕业院校、出演剧目等,张某未经赵鸿飞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以刑事案件中询问笔录等作为文章内容,并加上自己的评论,直接诱导读者对赵鸿飞作出不良的社会评价,张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一审中,赵鸿飞提交了自己与某剧组的签约合同及解约协议,以证明自己因此事而损失片酬60多万元。一审法院判《知音》和张某赔偿赵鸿飞损失63.4万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被告上诉后,一中院认为,不能认定赵鸿飞的经济损失与名誉侵权案有关,因此,一中院终审撤销了一审中63.4万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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