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程质量保障体系(讨论稿)
(2008-10-10 08:46:21)
标签:
课程评价课程建设实施效果教育 |
分类: 教育生态管理研究室 |
华东师大二附中学校课程质量保障体系(讨论稿)
一、组织保障:
成立学校课程领导小组、学校课程建设专家顾问小组、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学校课程评审小组,形成完善的学校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系统。
(1)学校课程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校长、书记、分管教学副校长
职责:把握学校课程的发展方向,统筹决策协调与学校课程相关的各部门工作。
(2)学校课程建设专家顾问小组:
组成人员:校专家顾问团成员、部分首席教师
职责:评审、认定新开发的学校课程,为学校课程的建设与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
(3)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委员会:
组成人员: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
职责:具体组织并保障实施学校课程的开发、认定、开设以及过程管理
(4)学校课程评审小组:
组成人员:部分专家、校领导、教学委员会成员、教务主任
职责:讨论、评定学校课程的星级,对现有课程进行全面评价,并反馈给执教教师。
二、制度保障
一、
1、开发(教师或其他教育教学力量的自主校本开发)
2、申报(填写学校课程申报表,要求附表上交课程纲要及教学进度计划表)
3、评估(学校课程建设专家顾问小组讨论该课程的设计是否符合二附中学校课程发展方向以及课程可行性分析,作出评估报告)
4、认定(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认定该课程是否成为二附中学校课程)
二、
申报(学期末各教研组填写本组室下学期拟开设学校课程名称)
汇总(教务处制作下学期拟开设学校课程目录)
审核(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下学期拟开设学校课程的名单,并初步确定各门课的学时、学分、可以开设的节数、人数限定、上课地点等)
公布(网上选课系统及其它公告形式)
学生选课
确认(达到规定开课人数(≥10)的课程确认开设)
三、
每学期末,学校课程评审小组将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星级评定。
1.星级课程评定标准
一星级课程:课程评价合格(60-74)课务评价合格(60-74)成果评价合格(60-74)
二星级课程:课程评价良好(75-84)课务评价良好(75-84)成果评价合格(60-74)
三星级课程:课程评价良好(75-84)课务评价良好(75-84)成果评价良好(75-84)
四星级课程:课程评价优秀(85-94)课务评价良好(85-94)成果评价优秀(85-94)
五星级课程:课程评价优秀(85以上)课务评价优秀(85以上)成果评价优异(95以上)
(备注:具体评分方法见相应量表,各项指标不均匀的课程由课程评审小组根据学校课程发展状况协调决定。)
2.课程星级的评定流程
(1)申报(每学期末,在教务处指定内上交填写清楚的星级课程申报表,并附好其它申报必需材料。)
(2)记分与测算(由教务处按照学校课程管理规定以及评价方法,计算每门学校课程的课程、课务及成果评价。)
(3)初评(由学校课程评审小组审核每门课程的各项记分,初步确定课程星级。)
(4)认定(由校务会议讨论,最后确定。)
3.星级课程奖惩规定
为了肯定并感谢教师为学校课程发展所作出的辛勤劳动,鼓励优质学校课程的任课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对认定为三星级以上(包括三星级)课程的任课教师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标准如下:
三星级课程: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5学分的校本培训积分,星级课程教师荣誉证书。
四星级课程: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10学分的校本培训积分,星级课程教师荣誉证书。
五星级课程: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15学分的校本培训积分,星级课程教师荣誉证书。
对达不到一星级的课程,将视课程评价结果酌情扣除部分课程津贴。
对已认定的三星级以上课程,如果下次评审时不申报更高的星级,可免除其课程评价,只需进行课务评价与成果评价。若课务评价与成果评价达不到相应级别,则课程津贴按降一级计。对已认定的三星级以上课程,如果下次评审时申报更高的星级,评审达标后补发一次性奖励差额,课程津贴相应升级。
四、
学校课程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每课时津贴因课程星级而不同。一星级课程:45元/课时,二星级课程:55元/课时,三星级课程:65元/课时,四星级课程:70元/课时,五星级课程:75元/课时。每课时津贴*本学期上课节数=本学期该课程的津贴。
三、资源保障
我校已初步建立了四大版块的课程体系,125门课程已初具规模。同时学校积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相关培训,要求每一位教师都拥有自己的学校课程、都能不断开发新的学校课程。这是学校课程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经费保障
学校保证对学校课程的津贴与奖励给予优先发放,并根据学校财政情况,有计划地提高津贴标准与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