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她说,这条“中国史上最高的”法定结婚年龄,导致“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不断增多。因此,对《婚姻法》这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应该降至18周岁。(摘自网络)
每年的二会期间,总有诸多劲爆点,大到人大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小到人大代表们的穿衣经,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难得我这个自认为是二耳不闻窗外事的主妇妈妈也关心一下国家大事,关注下民生问题。
其实在农村早婚是很普遍(当然没有低毁农民的意思)的现象,近几年随着外出务工潮涌现,也不乏有大龄适婚青年找不到合适对象的事例。自已作为农民的后代,似乎对于十七、八岁结婚的现象,也司空见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比城里的孩子,一定要有房、有车,有了事业和经济的基础才肯步入婚姻殿堂。
十七、八岁不到法定年龄如何结婚?当然少不了谎报、瞒报见招拆招的方法,上有政策,在下自有对策。婚结了,孩子生了,由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帮忙带,自己再出来务工,先成家,后立业,这都是比较常见的做法。
那天新闻一出,马上就有同事议论起来,我说了句:想结婚的就算年龄没到自然也能结;不想结婚的,改了也结不了,这个和剩女无关。同事戏称我是“哲学家”
。事实上这条款改与不改,总有人能“超越”,只不过存在一个合法与否的问题。其实合法这东西......只要对待婚姻的态度是严谨、负责任的就是合法的,反之三十岁结婚,对婚姻视同儿戏,闪婚闪离也算是合法。
再说时下盛行“剩女”的说法,真和法定结婚年龄有关?之所以被“剩下”相信是有很多客观因素造成的,我这里就不加赘述。难道和自身的择偶观、价值观、人生观没有关系?龙生凤配本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前提是必须有慧眼识得那个龙和凤。不反对物质享受和名牌,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也无可厚非,但也请先惦量清自己的份量,多大的碗,装满多少水,才不会满溢,好高鹜远也是剩女的一大忌啊。我看身边多半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女子,都没有被剩下。
想结婚的就算年龄没到自然也能结;不想结婚的,改了也结不了。就算改了法定结婚年龄也是标本不治本,人们的幸福值普遍降低,生活成本过高,承受着生存方方面面的诸多压力,这怕也是唯恐进入婚姻的一大主因。就如同有议员声称停止一胎化,放开二胎。可是,面对物价不断增涨,奶粉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能生二胎,如何去保障孩子的质量和安全呢?光喊着停止一胎化放开二胎有用?有钱的想生二胎,罚点钱也要生,没钱的,就算放开二胎,也养不起。
明天,是咱们女性的伟大节日,祝各位亲们节日快乐!这一天,一定要做老大哦
。我们通知放假半天,也要好好滴犒赏犒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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