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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夜里在酒吧玩,我喜欢的男生喝多了酒,我也晕乎乎的。
记不起是怎么谈到那个话题的了。大约是在开他的玩笑,说理智的他从没遇到过真正爱的人,没有冲动地为了爱放下一切过。
我当时还笑得特没心没肺,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赞成着这样的话。
但是他突然就激动地说:那义无反顾去爱的人,我在六年级的时候就遇到了呀,真爱呢,早就遇到过了你知道吗?
他的眼神认真地让所有人都停止了喧闹,严肃无比。
我的笑容就卡在了喉咙里,低下眉眼去,怕眼睛里闪闪发亮的东西被别人发现。
其实好幼稚。六年级的感情,或许在往后那么长的人生中根本不值一提。毕竟小的时候我们不懂爱,但我一直认为,你不能因为不懂,就否定那是爱。
那个时候单纯天真的我们,从来不计较得失不计较他的家庭不计较他有车或是有房,那个时候的爱才是最原始的爱。只是因为喜欢这样一个人,所以我们就喜欢上了。
所以那个时候的我们虽然不知道那是可以称之为爱的东西,但是它的的确确地存在过,像有生命一样在记忆里活着,时不时地感动着长大以后在社会摸打滚爬而变得面目全非的我们。
每个人最初的爱恋都是这样。
后来我想起去年过完年回来和他聊天时,曾调侃他:“过年回去有没遇见初恋什么的啊?”
他微微笑着答,“有啊,小学喜欢过的一个女生。”当时我压根就没去细想他这话的真假,我以为只是随便应付我的回答。
“有没叙叙旧什么的?”
“只简单聊了两句。”
“她和小时候变化大吗?漂亮了吗?”
“没什么变化吧……”
当时他微微笑着,语气淡得听不出情绪,如今想来,多多少少是有些伤心的吧?无论怎样都物是人非了呢,却被我的提问逼着又陷进了一次回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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