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规则小贴士:关于“击球”种种
(2010-08-08 1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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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平时打球常遇到的情况,博主将这些规则条文摆上来能让大家增加打球规则知识.http://www/uc/myshow/blog/misc/gif/E___0088ZHYXSIGT.gif
从一位博友提出的问题而想到“击球”种种:
问:球打到沟里或齐膝高的长草里,用正常挥杆的方法很难处理,便把杆头放在球后,准备好后,不上杆而直接把球挑出来,这算不算违规?
答: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规则14-1关于“击球”的规定,肯定挨罚。
规则14-1
按照这一条规则,一是只能用球杆的“杆头”来击球(不能用球杆把),二是在击球时不能推、拨扫或舀。
以下便属于违规的击球行为(有时候,为了“省一杆”而在树桠上、矮灌木丛、树蔸下等其他一些困难球位救球时,可能会出现这些类似的违规行为):
1、先用杆头把球顶住后再把球推出去。
譬如,在树蔸下用推杆贴在球后面,直接把球往前顶推;在灌木丛中为了避免下杆打不着球而直接把球往外顶。
2、将杆身平行于地面放置横着扫球。
譬如,球位上方是一片密集的树枝覆盖,无法往上起杆。
3、用杆头勾住球往外拉。
譬如,球卡在一堆藤蔓中。
4、利用杆面倾角,当勺子似的直接把球往外捞、舀。
譬如,前面那位博友说的案例。
5、用杆把击球。
譬如,球卡在树桠中时用杆把去捅。
关于“击球”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即到底怎样才算“击球”?譬如打了一空秆,有的球友就说“我不是击球”,是“试挥”,不能算一杆。
这个就得从规则关于“击球”的“定义”来追溯:
定义:“击球”是一种球杆向前移动的动作,意在使球运动;如果在杆头触及球之前突然停止了下杆,则不视为“击球”。(A "stroke" is the forward movemen of the club made with the intention of striking at and moving the ball,but if a player checks his downswing voluntarily before the clubhead reachs the ball he has not made a stroke)
这里面最关键的是“意在使球运动”,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当事人到底有没有明确的“击球意识”?
“试挥杆”当然不会有击球的意识,所以,在发球台试挥杆碰到球了没问题,不罚杆,放回原位即可;如果是在球道上试挥杆碰到了球,则属于“静止的球被球员自己的装备移动”(规则18-2a),必须罚1杆(不是算打了一杆);如果球已经移动了,则必须把球放回原位再打下一杆。
球友们在这个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在球道上试挥杆碰动了球,不是把球放回原位,而是干脆“算一杆”,就在球停下来的位置打下一杆——这是在“静止的球被球员自己的装备移动”之后的一种继续违规,属于“在错误的地方打球”(规则20-7a),就不是罚1杆,而是要罚2杆了。
另外,电视转播中曾出现这样的镜头:由于受到了观众的干扰,老虎在猛力下杆的过程中硬生生停了下来,这个便不算一次“击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