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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节话儿童权益:该为老师让座吗?
文/李宁
明天就要到六一儿童节。六一儿童节,作为一个节日,可以说是通过象征意义的这一天,显示社会对儿童的尊敬和重视。不过,下面的这条新闻,对于即将迎来儿童节的广大儿童来说,是一件事情不和谐的事情。
据报道,海口25小海甸分校的不少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同一现象:小学生每月花100元乘坐校车,却总是没有座位可坐,因为校车上有很多搭顺风车的老师提前抢占了座位。“老师免费搭乘学生花钱租来的校车回家,怎么忍心看着那些个头小小、背着沉重书包的学生吃力地站在过道上呢?”(南海网5月31日)
于是引发争议。一派认为应该让座,可以培养儿童美德。但主流观点(新浪调查显示59.9%的人的观点)认为不应该让座。认为老师和孩子抢座位,有损师德。
笔者认为,这虽然是一件小事情,但是折射了一个大问题。不仅是师德教育的问题,更是公民宪政精神和公民意识教育的大问题
首先,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不是学生让不让的问题,而是老师提前上车,主动找座位。在平常的公共汽车座位认同秩序规则中,先来的先座,后来的后座,本无所谓,可以说这是社会公共秩序之一。当然由于这一秩序,也就产生了给老人、孕妇、残疾人员让座的社会美德。在这起案例当中,老师先来先座,可是有一个问题就是老师是否有权利先来先座?因为从报道中我们看到,这个校车是学生每月掏100元钱租用的,也就是有了私权利的性质,是属于《物权法》保护的“我掏钱,我坐车”的支配性私权利。从这点来看,老师不掏钱长期座学生租来的校车,本来就属于侵权行为。学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不是争议中的培养学生美德的问题。
其次,在老师意识当中,自己本来就是该座的,学生是该站的。因此,他们一上车根本没意识自己是“侵权”,没有把自己定位为是一个普通公民,而是认同为站在三尺讲台的老师,把工作职业带动生活当中,就像兰州那位“你知道吗?我是谁?我是局长”局长大人的思维如出一辙。这其实也是公权力在作祟的表现,更为重要的是老师们在行使这种“侵权行为”时,还把社会公德、尊师重教的社会美德当成了令箭。
最后,教育是什么?这是一个深刻的话题。也就是说在当下,我们该进行怎样的教育?目前我们的主流教育思想是:传道授业解惑,老师给孩子上课,提高他们的知识储备,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他们做人(但是中国的思想道德教育很失败,自杀事件,极端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培育他们的创新精神,提升国人整体创新精神,唯独没有公民意识教育,就是教育如何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教育、宪政精神的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如果这样,在老师和管理者眼中,或许认为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就会有违传统意义的师德伦理,因为公民意识教育首先是平等权利的教育)这不能不说是当前教育问题的一大败笔,也是教育改革徘徊不前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你知道我是谁?我是局长”事件出现后,易中天的一篇文章《我是谁?我是公民》写的很深刻,说要每一个公民抬起头来,挺起身来,对于那些权贵大声说“你知道吗?我是谁?我是公民”。易中天其呼唤的是针对那些权贵和势力,公民要运用公民意识进行维权,提高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话语权,而不是维维是诺,在权贵跟前低三下四。易中天所说的这种“我是谁?我是公民”就是公民宪政精神、公民意识和公民人格。因为公民意识或者说宪政精神,本质上是我缴了税,政府和官员由我们养活着,就要为我们办事,我们作为主人有权监督和要求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的权利意识。
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从少年儿童做起,从学校教育做起,把培养宪政精神作为儿童人格教育、思想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来抓,我们的社会也就不会出现“你知道吗?我是谁?我是局长”式官员,也不会出现老师和学生“抢座位”的所谓“有损师德尊严”的事情。
当然,我们培养宪政精神,不是说就丢失我们的传统美德。就拿学生给老师让座来说,首先应该是在平等意识、遵守法制精神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条件下进行,比如偶尔老师和学生在公交车上相遇,学生主动给老师让座,就是学生有美德、社会有公德的体现,不仅我们的学生要让座,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让座,来发扬这种传统美德。可是天天在一起坐车,就要讲究这种宪政意识,不掏钱白坐车,而且还抢座位,没门,这是付了费的每一个学生的权利。
令人可喜的是,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学生和家长们站出来了。这就是进步,也是公民意识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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