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强奸笔录四处张贴,“强奸”的是司法公信

(2010-05-20 09:41:35)
标签:

杂谈

强奸笔录四处张贴,“强奸”的是司法公信

 

文/书屋笔

 

目前,河北邯郸市一个女性被强奸询问的笔录被四处张贴,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就拿受害人的话说,“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当众脱光了衣服”。从事件梗概来看,这起事件有可能是办案民警或者相关环节被疏漏或者故意将询问笔录泄露,让当事人另一方拿到之后有意报复当事人所为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报复行为。

从常人来理解,一方处于不满或者个人恩怨,不择手段报复另一方当事人。这是很正常的。因此,为了制止这种不良报复和“以恶交恶”,我们国家出台了很多法律制度来规范和制止这种报复行为,让很多国民的行为自觉置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事行为,使得社会处于一个有序的环境之中生存和发展。也就是由于法律的存在,而且法律背后有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做支持,所以,很多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就找到政府,找到我们专司其职的法律部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让施害的人受到惩处。这就是政府一直培养的公信和权威。就像当初商鞅立杆树立改革公信的道理一样。

但是,当下的一件事情,却让人感到任何事情并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就如上面所述,如果出于报复,对于施害人一方,可谓不择手段,因此,我们不能将事件的核心集中到张贴询问笔录的一方。这件事情的最大蹊跷,就是询问笔录为什么会泄露,为什么会到张贴人手中。因为根据国家法律,涉及国家利益、个人隐私等的案件,一是不能公开审理,二是相关资料都是秘密等级,一般人员是不能看到案件相关材料的。所以,对于询问笔录的泄露,无论如何,公安机关或者相关机构是难辞其咎的。从报道来看,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转入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案在犯罪嫌疑人批捕前,询问笔录就已流出,应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外泄。

这就基本厘清了询问笔录被泄露的环节和机关。当地公安机构有泄密的重大嫌疑。

其次,为什么到处张贴询问笔录的时候,公安机关没有采取行动,将事件的蔓延趋势制止,也就是说要吃采取行动抓捕和制止张贴行为。从这点可以分析出,有可能是公安机关默许加害人继续对受害人的侵害,有故意的重大嫌疑。从这点可以推断,询问笔录泄露,也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这点,从加害的具体背景可以作为佐证,因为加害人是一个乡党委书记,是党的干部,一方诸侯。因此,从权利寻租和权力的“相互维护”角度分析,有这种可能性。当然,如果法律还有公信力的话,我们相信来自法律的权威解释。

本来,一件及其普通的强奸案件,现在却闹的沸沸扬扬。从这起事件可以看出,当事人不仅强奸了一个女性同志,而且强奸了“司法的相关制度(主要是保密制度)”,更重要的是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当地政府和司法的公信力。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