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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我对"女王"与《部落客也能赚大钱》的支持!

(2008-11-07 09:37:19)
标签:

杂谈

http://mr6.cc/wp-content/uploads/2008/11/a13.jpg

今早时间赶,只能速速写一篇百味杂陈的感想文。

一个月前,美国传出一个女性媒体人出来开政治类新闻共笔部落格,她叫做Tina Brown,今年55岁,之前是《New Yorker》知名编辑。她刚刚开设的新部落格叫「The Daily Beast」(如上图),严格一点来说,Daily Beast应该算是新闻入口网站,但这种网站刚开始着重的都不是新闻,而是找来一些新闻业者共同作「共笔部落格」,如同她在新闻稿写到的,这个「Daily Beast」希望提供读者一个「阅读新闻的眼镜」,为平凡的新闻增添一些些的感动,一些些的感觉(sensation)。

这,不就是当今美国第五大部落格「Huffington Post」已经正在做的事吗,它也是由一位女性资深媒体人Arianna Huffington于三年多前所创立,现在提到「Huffington」大名,就是政治新闻的不二人选,这个部落格差点准备上纳斯达克股市了!而这次美国总统大选,更让HuffPost流量从今年六月到十月再次成长整整一倍之多,虽然「The Daily Beast」目前刚起步,与天王相比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但现在选举热过,大家已「认识它」,会继续记得它,我们可继续看到美国女性资深媒体人在政界中继续带有一席影响力,从Daily Beast的创立,我们可看到一件事──一个新闻记者,原本是没有这么呼风唤雨的能力,他以一个部落格,开启了他的影响力,以及后面的康庄仕途。

从这边,再回来看看台湾的两性畅销作家兼知名部落客「女王」。女王因为厂商招待日本旅游,在时装店拍照而遭网友痛批新闻见此我的想法如下──

以一个网友、一个读者的角色来看女王,几次和女王见面,第一次是她的主持人,第二次是共同的来宾;第一次她蛮红的,第二次她更红,现在又更红,容我含蓄的说,与其他赫赫有名的各行各业的大人物同台过,没有一位比女王还亲切的。这是很难的事情,因为当你得到这么多的注目,又有这么多人找你说话,期待你的眼神,期待你的回应,要怎么去照顾这么多人,还保持心情愉快且完整的一个人?从女王这边,我感觉到她真的是非常的努力、非常的努力在达到这个平衡。每次分享什么议题,她也是非常的诚心的在分享她写部落格、写书、上节目…一路从没没无名到有名的过程。

而女王这次的风波,从某角度来看,也是女王力求亲民的方式之一,她想以行动告诉大家,她也是爱玩的,也是很搞笑的,也是很不顾形象的!

你说,这样做对不对,有这么严重吗?但女王会被这样落井下石,这样拿来作文章,其实也在网友的预料之中了,我已经在网路上常不小心看到关于女王的闲言闲语,我看完后,心里常想,如果大家视女王为准备变B咖的知名人物,为何不去大家批评同样在节目上的「何雨玟」,要去批评女王?如果大家视女王为话题人物,为何不去批评「小甜甜」,要去批评女王?如果大家视女王为两性作家,为何不去批评「吴淡如」,要去批评女王?

当然以上所有公众人物都有被批评,但,网友评那些公众人物哪敢这么乱说一通的,网友「念」其他公众人物绝不是像那种我所看到的婆婆妈妈型的碎碎念念,似乎女王的一举一动,大家都要特别关切,这种关切是带着酸味的,带着过度的吹毛求疵的,大家在找寻的,是女王的任何一点的「漏洞」。

WHY?

答案很简单:女王就是他们,女王曾经就是他们。女王只是一个平常的人,她是最近才红的,但吴淡如不是,何雨玟不是,小甜甜不是,所有的艺人都好「远」,只有女王在旁边,她照样的参加平常的活动,照样的与任何人亲切的招呼,她的email住址就摆在上方,你寄过去收到她回信,不会是她的经纪人的客套回信……她是「平民的女王」,她书卖的非常好、红得非常快

这些碎碎念念,都发生在上班时间,我常觉得震憾,每天忙得要死,到底这些人的时间是怎么来的?他们都不上班吗?

最后,我的暂时结论是──大家都想当女王

如果你不承认,那就是在潜意识里。她上节目,每次都这么美丽、得体,她在书本里,讲得这么铿锵有声,她在你面前,简直就温暖到你的心里。大家都想当女王。

我是这样想的:

既然,大家不想上班,那,与其去写文章讨论女王在日本拍照是对还是错,不如就自己来写文章、重新整顿一下那个不怎么有调性的部落格,重新掀开那个「我只把网志当日常记录」、「不想像别人这么努力写部落格」…这种自己骗自己的理由,来写一篇真正的部落格文章吧!

批评别人,只是暂时的得到快感;批评别人又得到回响,只是暂时的解脱。过了几年,还是要回到辛苦的生活。还是现在就立志解脱它吧!

小学都有学过作文,不是吗?

会碎碎念,也可以写吧?

来到本文重点。这个星期六,记得拨一点时间出来,来《部落客也能赚大钱》新书分享座谈

时间在这个星期六(11月8日)下午2:30 PM,地点是诚品信义店三楼,主角不是我,而是吾友于文强,他正是最近刚出版的新书《部落客也能赚大钱》 的作者。

说到于文强这个「奇人」,应来谈谈几年前刚写部落格与他认识的经过。首先,他说他不想取艺名,那,我也不勉「强」。记得第一次与「强哥」见面是在古亭站附近,他当下就告诉我,他觉得,「部落格只是另一种的 homepage。」根本没有什么!这句话,让我惊得差点把手上的汤匙摔掉了,从此我就很看好这个人,毕竟,唯有用这种霸气来看世界,才能干出一番前所未有的大事。而于文强平日经营EmailCash,后来的百万部落客另文见此)果然为他做出一块成就,现在,他出书了,当天目前至少已有贵妇奈奈、小王子等blogger会出现,我自己因早已安排的例行事无法去。

这本书由于文强所出,也不令人讶异。 Wendell一直是Mr.6这个部落格有始以来辨识度最高的留言者之一,有时他看到网友耍白烂,在那边批判赚钱不对、创投坑人…这位强哥总是在留言栏直接就「表态」:「赚钱最大」,这是主流的声音,这种声音是不会常常出现在网路的圈子里的,强哥把它讲了出来,这次更在书中简单的告诉你:「部落客也能赚大钱」。

注意的是,此书中不只有「赚钱」,赚钱背后的基本盘还是流量、人气、知名度…等等,但是要「赚钱」,也才能让以上的东西不至于只是「只红一首歌的明星」(one-hit wonder),可以成为所谓「永续经营」的部落客。所以文强在这100条必做的事之中的第一章,就是「001.写部落格赚钱是非常具有正当性的」,提到「越来越多的企业花钱在做部落格行销,但是大多数的部落客并不知道,身为企业广告主的我有时十分怀疑,台湾的网友爱写部落格,无形的默默的介绍许多产品,却没有得到相对的实质回馈,是不是可以有改进的空间。」于文强在书中为读者直接的点出,部落格所处的地方,会是一条已经有需求、已完整的产业链,供需皆有;供,是这么多自动积气的部落客,而「需」,是在拎着钱等着付钱的企业广告主。有了这个东西,再加上部落客保持引颈呼吸的姿势,继续的往至少1%的全民上网人口迈进,甚至到了5%,它就有美国的水准了,可以继续的以人生唯一的事业而营运下去了,而且,是百分之百自己的企业。

如果你还喜欢部落格这种东西,想永续下去,先向强哥学学他心目中的部落格赚钱术。「想认识刘德华?只要方法对了,没有不可能」,若凭作者新书签书者,可跟作者挂号「部落格健诊」,将会收到作者神秘「部落格火红处方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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