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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长化缘求援信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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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封“求援信”在陕西各地商会间流传。求援信落款是陕西安康旬阳县棕溪派出所。信中称,该派出所受地质滑坡受损重建,至今欠下近30万外债,因而恳请商会帮助。该求援信传上网后,所长杨必军被戏称为“化缘所长”。(《新京报》15年3月18日)
据报道,该派出所2009年以来,共遭受的滑塌、泥石流等多次地质灾害。求援信中说,2008年,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棕溪派出所对原宿办楼进行改建,4月20日签订改建合同,资金来源包括申请一部分国债,不足部分由派出所自行解决。
对于这封“化缘信”,既有不合常规的地方,更有三点疑问。
派出所改建应该谁来出资?按照求援信中所说,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改建中申请一部分国债,不足部分有派出所自行解决。按照国家规定,派出所的基本建设和办案经费应有财政拨付。那么,派出所用什么办法来自行解决呢?不能经营,即便有罚款也需要上交国库,不能自行使用,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让派出所到哪里自行解决去呢?如果这封信所说内容属实,说明上级公安机关这种出资改建原宿办楼的决策是不合乎规定和制度的。
所长为什么对“化缘”没有上报领导部门批准?按理说,30万元的债务杨所长应该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请解决,不应该过年时,和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商会朋友闲聊时,谈到了派出所面临的情况。当时,商会朋友答应提供支持,并要求他“写一个东西”。听信几个朋友的商议办法可以,应该把商议的办法上报上级领导啊!即便没有上报,如果几个商会朋友慷慨解囊,鼎力资助,捐资还债,的确是支持公安事业,令人敬佩。但是,大可不必放到网上去啊!据杨所长所说,被人放到网上,这个人是谁?应该查一查他为什么要放到网上!看文中介绍,杨所长显然没有上报领导部门,否则,就不会出现旬阳县公安局政工科一工作人员所说的“昨日已从网上获知此事,目前正在调查了解中。”“派出所确实受灾了,又翻建,又受灾,后来重建。具体欠债多少等情况,还在调查。”至于改建审计花费多少,国债补助多少,现在还差多少,杨所长根本就没有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落了个“还在调查”中。
受助银行账户为什么要用所长私人账户?对于网友有关求援信所附为个人银行账户的质疑,杨必军回应称,“因为派出所没有对公账户。”面对网友有关债务来源的质疑,杨必军称,旬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有些事情也比较复杂,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尽管里面有许多隐蔽事情说不清楚,但是有一样必须清楚那就是作为单位受资助,一定不能打到私人账户上,如果说派出所没有对公账户,作为派出所长,也应该知道国家财务制度。即便真心为公,也不能做那些有心没好报,好心落抱怨的傻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