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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挖地下室事件的三大疑问

(2015-01-29 07:45:37)
标签:

人大代表

北京

徐州

地下室

时评

分类: 时事评论热点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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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2.utuku.china.com/600x0/news/20150128/0bd68728-21ce-4e3e-84dc-f6bd3c503e59.jpg

 

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房屋业主、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宝俊因擅自开挖 18米深地下室导致路面坍塌。周边多位居民对新浪网表示,早在五年前,李宝俊花费数千万买下此处房产后,就开始着手挖洞。201010月,3名河南工人因挖洞葬身此处。(《新浪新闻》15128日)

该处向东约100米是北京市什刹海,向北约300米是地铁二号线。而从此处往南2公里多,则是北京故宫,在这样的地段内能堂而皇之用五年的时间挖18米深的地下室,并死了3名民工,不能说不是首都的奇迹。按规定,私自建设地下室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违建业主逾期不履行,且经催告仍不履行改正义务,行政机关将代履行,用水泥回填地下室。而由此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技术评估费等各种费用都将由违建业主承担。这个奇迹不免让人产生诸多疑问。

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新浪新闻》15128日报道称:“北京市规划委28日向媒体回应称,曾向业主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范围只包括四合院翻建,不包括挖地下室,业主挖洞属于违规。”而《华声在线》15128日报道称:“93号院的5间西房中南北两间耳房属于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中的二类保护房屋,翻盖和修复必须在西城区文化委员会以及西城区规划局的审批下进行。但是,业主并未和这两个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也并未获得翻盖的相关手续。”即便规划委发放规划许可证,李宝俊在没有地下室规划、审批和施工手续的情况下,私挖深度接近18米的5层地下室,导致路面塌陷。93号院在施工时,没有设计图、施工图和监理方,施工队甚至没有资质。

死了三位施工人员为什么没能彻底制止?该处附近居民老福说:“20104月,院子被一个有背景的李姓江苏人花了几千万买了,把原来的地面上的屋都拆了,就开始挖洞,也挖了10米深,结果10月份的时候3个施工的死在了洞里。” 2010年的《新京报》也以三工人十米井下被困身亡为题报道了此事。当时院内被打了20多口深井,直径一米,深十米3名河南籍的下井施工者,疑因缺氧或吸入有毒气体,在积水潭医院不治身亡。至于有关部门是否问了为什么要挖这些井?有没有相关手续?如果没有手续或者手续不全,为什么没能制止住?对于三位河南籍死者又是怎样处理的?

整治为什么半途而废?文中报道:在去年7月,街道办事处和城管便接到了居民电话,反映李某正在偷着下挖地下室。相关部门经办人立刻到现场查看,拍摄了照片,并约谈了业主。当时,产权人承认存在私挖地下室,并表示会根据要求改正。但是此后,93号院的大门就关上了,开始投诉过的邻居不再信访,李某也没有再露过面。如果不是这次塌陷,根本无法发现当时已经封闭的入口下,居然被悄悄挖了18米。相关负责人说。你看这位负责人看似说得冠冕堂皇,其实漏洞百出。因为百姓反映举报,才开始介入,难道之前就没有一个管理部门知道?是不是“民不告,官不究”?即便确实之前不知道,百姓反映了,就应该认真处理,扎实了解,为什么要挖这么深的地下室?是否经手续齐全合法?如果不合法,对于原来挖得洞该怎样处理?结果一个口头“改正”就没有跟踪督查,不了了之了。因为没有人信访了?难道我们的职责就是推一推动一动吗?百姓不反映就不再追究了吗?

关于有钱任性的人大代表挖地下室一事一定会水落石出,背后有无钱权交易、渎职违法行为,本博不能乱加猜测,相信这个事件一定会给社会、百姓一个明确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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