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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琼瑶告于正胜诉泪在眼眶?

(2014-12-26 10:35:01)
标签:

琼瑶

于正

知识产权

宫锁连城

梅花烙

分类: 社会杂谈人生随笔

 

http://opinion.china.com.cn/pic/event/3764/event_3764_o.jpg

 

25日,台湾作家琼瑶起诉大陆编剧于正等著作权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新华网》141225日)

76岁的琼瑶获悉此消息后,情难自禁地在微博上发声:“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作为76岁高龄的著名作家的琼瑶,为什么能够为胜诉而泪在眼眶呢?

为法律的公正激动正如琼瑶在微博所写:“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谢谢三中院,谢谢宋鱼水法官,冯刚法官、张玲玲法官,谢谢内地的法律,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知识产权,是世界上任何国家、任何一个公民都要遵守和保护的。我国早在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通过了《知识产权保护法》,对著作权的时间限制、地域限制、使用限制、继承问题、侵权行为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审理此案中,法院主要依据此法律进行审定和审判,这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不是琼瑶胜了,而是法律胜了!

为网友的支持感动。对于《宫锁连城》和《梅花烙》,不少人已经看过,有的甚至看得不止一遍,两者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处,让人在看《宫锁连城》时有一种像复习《梅花烙》一般,这个连一般的百姓都能明情。对于琼瑶告于正抄袭侵权一案的结果,网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大家都表示大快人心,喜大普奔”“这是送给琼瑶奶奶多好的圣诞节礼物啊!,众多编剧也纷纷对琼瑶表示祝贺,还有不少人认为赔偿500万太少。《神鹰反恐特战队》的编剧李正虎表示:祝贺!牛!编剧何三坡讥讽于正上诉:喜大普奔!偷了人被抓,还不服?还上诉?

为对文贼的震动。对此判决,人民日报微博原文发表:“ 以抄发家,哪怕名利双收,实是自设陷阱;以炒博名,纵然举世皆知,也是不良行径。法治时代,当文抄公不只是道德冒险,更为法律不容。净化编剧业生态,岂容害群之马?对偷食上瘾之鼠,当人人喊打。不走邪路,才可言正;学会做人,再谈出征。”文贼就是偷盗,有人大量剽窃他人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或笔名,转而投给其他报刊或文学网站,毫不费力赚足了稿费,被称作文贼也叫文抄公。窃取他人劳动成果据为己有,是文坛上不允许的,也是法律必须严惩的。正如中央戏剧学院电影电视系副主任高雄杰出表示,“这个案子的判决对于业界具有标杆和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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