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2009-11-21 11:21:27)
标签:
瑞家齿科郎荣建implant88口腔健康 |
分类: 牙齿美容 |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一. 门诊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或对患者造成伤害的语言,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 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治疗的个人私有领域,医务人员有义务也必须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与医密,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三.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医护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前提下,不得歧视患者,要注意尊重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性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