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几倍”的说法是错误的
今年代四年级数学,教材中“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这个数就缩小为原来的十分之一;小数点向左移动两位,这个数缩小为原来的百分之一¼¼”
以此类推。以前的教材是这样的“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这个数就缩小10倍;小数点向左移动两位,这个数缩小100倍¼¼”,我觉得还是现在的教材上的说法是正确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到“少了几倍”这种说法,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是错误的。举两个例子:
1、上小学时我们就改过这样的病句:今年小麦收成减少了2倍。 应该改成:今年小麦收成减少了一半、五成、百分之五十。从逻辑上原句是不通顺的,如果原收成是一百单位,最多就只能减少一百单位,减少2倍---也就是减少二百单位,那不成负数了吗?
2、再如:某农民种一块地,去年产量1000公斤,如果说今年减少2倍,就不好理解,难道要给土地倒贴粮食吗?
高校的《现代汉语》教材,无论是张志公主编的还是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都强调倍数只能用于表示数目的增加不能用于数目的减少。“减少”“缩小”“减慢”之类的词语不能与“倍”搭配。可以说“时间缩短了一半”,但不能说“时间缩短了一倍”。习惯上说减少几分之几,不说减少几倍。
总之倍数只能用于“增加”这一特定的语义场。
张玲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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