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记叙文的写作要略(六)记叙文的“情节”与“结构”
写记叙文,除了立意(确立主题)外,还要认真考虑文章的情节安排和结构组织。
[情节]
1、什么是“情节”?
情节是由文章的中心人物的相互关系而产生的生活事件的过程。
这个过程,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开头、主体、结尾。
(由此可见,情节的演变过程,就是结构。)
情节,也称故事情节。但文学作品的情节和一般所说的故事并不完全一样。
一般的故事,较多注重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追求事件的生动、曲折和连贯,不注重人物性格的刻画。
而文学作品的情节,则是以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为基础,从大量的生活事件中,经过艺术的集中,概括和重新组织结构而成。这样构成情节的条件是:必须由一系列矛盾冲突组成。矛盾冲突的发展过程,则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必须能表现人物性格的发生、发展,即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冲突中形成和发展;必须有一定的思想意义。
2、情节的安排:
开头——主要是事情的发生;
主体——是事情的发展和高潮;
结尾——是事情的结局。
3、
对情节的要求:
安排情节时,各个部分应该连成一所,环环相扣,使之衔接自然,这样才能形象地表达主题。
[结构]
结构:是指文章的内部构造和组织安排材料的方式。
结构涉及到:开头、结尾,段落、层次、过渡、照应等六个方面。
记叙文的结构要求 :
开头——简明、点题。
中间部分(主体)——可分几个自然段,可记一个完整的事;
也可记三个事(一详两略;两详一略);
也可写一个人或几个人;
还可以以记叙为主,兼有抒情和议论等。
要安排好过渡、照应、伏笔,使文章曲折、波澜。
结尾——扣题,不拖沓,力求收束有力,发人深省,令人回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