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的身体,战斗的文字:强奸防范的一种理论和政治》
读书笔记
莎伦·马库斯在本文中对已有的反强奸理论进行了分析,她认为把目光集中在破案程序和对强奸的法律定义上,会产生一种徒劳感:强奸的发生好像被人们视为当然,只有强奸之后才有可干预的机会,而对罪行的判决丝毫不能改变强奸本身。通过法律威慑来阻止强奸的努力从根本上讲,选择的是劝说男人不要强奸,而并没有设想一些策略,能够使妇女破坏男人强奸的权利。马库斯提出避免这些自我挫败性的陷阱,就应该不把强奸当作一个要去接受或反对的事实,而是作为一个要去分析和颠覆的过程。
马库斯在这里提出的观点并不是说,西方女权主义反强奸理论在法律上的努力是毫无意义的,相反,马库斯的理论恰恰是建立在西方女权主义反强奸理论对现实司法制度产生影响,迫使司法系统不断改变对受害妇女的再次伤害基础上的,这种改变是西方女权主义在司法系统的反思和颠覆的结果,在此基础上,马库斯提出把反强奸理论的重点从事后的补救转移到事先的预防上来,这对广大妇女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马库斯对西方反强奸理论进行反思后向前迈出的一步。
那么马库斯是如何分析和颠覆强奸的呢?她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新意的概念:强奸脚本,她把强奸限定为一种在语言中发生的书写好了的相互影响,并可以按照传统的男性和女性性征来理解,也可以按照强奸事例发生以前就有记载的性别不平等来解释。脚本这个词是表达好几层意思的隐喻,马库斯从语言角度来分析强奸脚本。她提议把强奸理解为一种语言,并运用这一洞见把妇女想象成既不是已经被强奸,也不是天生可强奸的。马库斯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强奸语言:
1、强奸和语言的普遍结合。涉及文化所创造的多种强奸形象,以及常常传播关于强奸的意识形态假设和矛盾的种种描述——女人可以被强奸,女人活该被强奸,女人招惹强奸,女人想被强奸,女人对强奸感到羞耻,女人害怕公开承认被强奸。这些文化产物串通一起使强奸以确定而复杂的方式永远存在。马库斯的论述让我们清楚地感受到,在强奸文化中,女性是如此地被随意定义,这些定义为男性强奸女性提供了种种理由并壮了男性的胆,这里我们看不到女性的意志,看不到女性真实的感受,在强奸文化中,女性成为一个失语的群体,所以女性首先在文化上被强奸文化强奸了。
2、强奸时的语言存在。强奸时的语言也会左右事态的发展,尤其是熟人之间,要阻止强奸,女性必须抗拒那些具有自我挫败特性的女性礼貌语言观念,同时还要学习身体的自卫策略。针对性暴力的一种“连续统一体”理论把语言和强奸联系到了一起,马库斯认为这种把强奸语言与强奸实施等同视之,掩盖了危险和强奸之间的间隙,这是一个女性能够设法干预、制服并挫败威胁的间隙。
3、强奸的结构象一种语言。这种语言决定着一个女人和她的准侵犯者之间语言上和身体上的相互影响。在美国强奸语言可以与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相提并论,强奸语言把非白种男人视为潜在的强奸犯;而白种男人却能够堂而皇之地对所有女性实施性暴力。强奸语言恳请女性认为自己有危险,易受侵犯和惊恐万分,并邀请男性把自己的暴力当成合法的,而且有资格对女性提出性要求。这种语言不仅决定身体上的行为和反应,还决定着语言和情绪,让女性在受到强奸威胁时常常感觉象瘫痪了一样。强奸语言通过女性发生效力,把女性自己有力量的感觉冰冻起来,让强奸犯觉得女性缺乏力量。
马库斯分析了强奸脚本在强奸中的作用,她认为强奸犯得逞并不仅仅因为生理上的强壮,强奸犯遵循的是社会脚本,付诸实践的是传统的、有性别区分的感觉和行为模式。强奸犯更大程度上仰仗的是他如何看待自己相对女性而言的社会位置,而不是所谓的体力优势。他坚信自己比女性更有力,并能用这种力量去强奸她,这种信念的效果往往是造成一种男性权力。强奸脚本也暗示社会结构在男女内在自我和心理上铭刻了一种厌女性质的不平等,强奸本身就是不断更新地撰写这些不平等的特殊手段之一,强奸是文化把女人女性化的许多模式之一。这里马库斯把强奸的实质揭示出来了,男人能够强奸女人主要不是生理上的原因,而是性别歧视的结果,也是性别歧视的表现形式,这一歧视是建立在权利不平等基础上的。
接着马库斯进一步分析了强奸脚本的语法,这里的语法意味着把人们分派到脚本中各个位置的法规和结构。在强奸脚本中,有两种不利于女性的语法立场,一是移情,即认同强奸犯,不反抗;二是回应,即在对话中不冒犯强奸犯。马库斯指出各种理论都承认强奸造成恐惧,忽略了强奸往往因为女性的恐惧而得逞。暴力语法规定女性的恐惧集中在自身对痛苦的预感和行动的无效,以及对自身将被毁灭的深信不疑。暴力语法和恐惧还建构了一种可称为工具性的强奸理论,并确定了女性自我防卫的思路,这个理论强调了男性生殖器充当工具的强大力量,强奸就是死亡,在强奸中避免死亡的唯一方法是接受它。
马库斯提出要建构一种关于强奸的女性主义话语,通过替换重点,把强奸脚本所提倡的男性对女性的暴力换成女性的意志、能动性和对暴力的能力。仅仅通过反击,我们就变得不再是语法上无误的女性主体,就不再是清晰可见的强奸目标。在强奸情景中逃跑比理智的谈判更为有效,因为它从移情脚本中挣脱出来;口头的自卫能通过拒绝承认强奸犯的力量而成功地阻碍强奸脚本;武力行为是反抗的最高点,它颠覆了暴力和恐惧脚本。
马库斯在文章中始终在强调女性必须用身体去反抗,女性的身体应该成为战斗的身体,那么在反强奸中,女性为什么而战?换句话说强奸剥夺了妇女的什么权利?法律把强奸定义成一种性的犯罪,马库斯认为强奸既不是性也不是简单的攻击,而是一种性征化的、性属化的攻击。强奸文化把妇女客体化,视妇女为财产,所以女性“活该”被强奸。马库斯反对把女性的性征视为可侵犯的财产,财产隐喻的心理学的必然结果是把女性性征看做内部空间,强奸就是对内部空间的侵犯。而强奸并不是在女性身上偷去了什么,而是把女性变成可占有的物体。所以我们要打破这种对女性身体的苦心经营,强奸文化最深刻的巨变,将是改写把女性性征作为客体、作为财产、作为内部空间的观点,反强奸政治的目的是要求承认女性拥有一个自我的权利。
马库斯对强奸性质的分析对我们特别有启发意义,我国的强奸文化也把女性作为恐惧的主题,使女性不战而溃,不同的是我们还强调女性在强奸中失去了贞操,在传统文化中被强奸妇女的身体被看成是肮脏的、可怜的、下贱的、不贞的、被玷污的,所有这些描述都表达了一个意思:失去贞操的女性身体是没有价值的。所以我们的强奸文化要求女性不惜生命去捍卫贞操,贞女烈节历来受到褒奖。改革开放后,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的农村女性来城市打工,当她们遭遇强奸时,常常用跳楼等自我毁灭性的方法逃避强奸,她们把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当媒体报道了这些案例,并对这些女性的“壮举”大加赞扬时,媒体实际上也参与书写了现代强奸脚本,于是一批又一批的外来妹前赴后继,成为强奸脚本的牺牲品。
由于我们的强奸文化强调女性失贞的身体,所以被强奸的女性似乎进入了一个陷阱,特别难以自拔,即使强奸犯已经受到严厉的惩罚,受害者依然无法走出阴影,因为她受伤的身体永远被视为不洁的,失去女性价值的,社会的种种压力让她永远后悔自己不小心,怀疑自己太懦弱,痛恨自己太无能,她承担着别人的过错而无法解脱自己。所以当我们在保护受害者的权利时不应该强调女性失去了贞操,强调它的无法弥补性,甚至提出贞操赔偿。强调贞操实际上是再次伤害女性,把女性归结为性对象,而忽视了她作为人的价值。用这种方法严惩罪犯的同时,也解除了女性自我保护的力量,使她无法走出阴影。何春蕤在《防暴三招》中指出“從貞節的神聖地位出發,來嚴厲控訴性侵害的時候,妳正在對那已經喪失貞節、因著喪失貞節而受辱的人增加壓力,因為她必須承擔整個文化對她的壓力。唯有淡化貞操情結,女人才會覺得身體上的情慾遭遇不是可恥的事,女人才敢出來報案,女人才敢控訴她最親近的家人對她所做的事情。我們一日不放鬆貞操情結,就有無數的女人說不出她們心裡的痛苦,沒有辦法面對她們所遭遇的事情。因此,愈是面對性暴力,我們就愈要把貞操的情結放淡,因為唯有這樣子才能把性暴力的整個醜陋面目揭出來。”贞操观是女性遭遇强奸后保持沉默的重要原因,而女性的沉默对罪犯就是一种怂恿。
也许我们会担心,如果在强奸中不强调性,不看重贞操,就把强奸等同于一般的暴力,而使罪犯得不到严惩。控诉强奸犯,性并不是唯一可以强调的东西,我们可以强调女性的人格尊严,强调女性人身权利的不可侵犯性。事实上强奸的实质也并不是性,我们把强奸区别于一般暴力时,不是强调性的伤害,而是强调一种性征化的、性属化的攻击。强调女性容易受攻击不是因为生理上的原因,而是因为社会原因,是女性受压迫、受歧视的结果。这是从更深刻的意义上来理解强奸,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来消除强奸。
马库斯提出“强奸脚本”概念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女性的能动性,“脚本”概念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既然是“脚本”就可以改写。马库斯认为在任何对强奸的解释中,把男性暴力或女性的软弱当作首要例证,实际上是把强奸者和被强奸者的身份确立于强奸发生之前。强奸犯并不是简单地拥有强奸的力量,社会脚本极其成功地诱使其目标参与的程度,一起缔造了强奸犯的这种力量。马库斯通过把强奸定义成一个有脚本的表演,在脚本和演员之间留下了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允许女性重新书写这个脚本。既然女性被恳请来帮助创造男性的力量,我们就能以行动去摧毁它,马库斯认为这种自卫击中了强奸文化的心脏,要建设一个女性不再有恐惧的社会,我们首先必须把强奸文化吓得魂飞魄散。
本文让我们有了一种紧迫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让妇女在遭遇强奸时既能够反抗罪犯,又能够保护自己。也许,我们更需要的是创建一种有关强奸的新的脚本直至新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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