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执勤值班保安制度
(2008-11-12 19:12:02)
标签: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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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执勤值班保安制度
一、学校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
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六、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
八、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校长办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九、中途外出人员需向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校,不得无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十一、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学校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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