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裁判惹的祸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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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推广南拳。为什么要推广?为什么要人为地创造这个拳种?是以哪个地区的南拳为标准而创立这个项目?暂且不论。
总之,当“南拳”成为国家的项目后,尤其是成为专业队的项目后,它的仓促性和局限性就显出来了。据说,某地的选手总是包揽前六名,使其他地区没人染指这个项目。国家想推广此拳的目的,达不到。
于是,主管方从规则入手,先是禁止同一地区同一项目,有六人参赛。结果,某地之外的周边地区,开始有人跻身三到六。主管方挺满意,其他地区的专业队也反响良好,终于有出头的日子了。但,真正具备三到六的运动员,连去比赛的资格都没有了。暂不说,这个规则的变化,一方面导致精华人才的流失,一方面,导致水货的泛滥,更导致这个拳种的地方优势的被破坏,进一步导致这个拳种的发展方向的主流被稀释。
如果,规则仅仅变化到此,也还算不太差。但,主管方觉得成效不明显。为了更大范围地推广此拳,组织全国各地专业队的人,去南方学此拳。这本来是好事,无论是对于这个拳种,还是对于个人。
为了立竿见影,让人们觉得成果显著,带动各地区这个拳种的发展,于是,不言而喻地要使一个非此拳种原产地的选手成为冠军。
于是,就有人应运而生,成为幸运儿。
说句公道话,虽然这样的不公平对拳种的发展,伤害更大,但算是因公而为,就算有人有一万个不满意,思前想后,也许还能理解,这是从大局出发。
连让人都不能口服的不公平,往往是百害而无一益,基本上都是从小团体出发,落实在私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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