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司机四次碾压儿童致死难道不是故意杀人罪
(2010-09-14 19:10:49)
标签:
杂谈 |
近日,江苏新沂市某小区,三岁半男童乐乐被一辆宝马X6倒车撞倒,前后四次碾压乐乐,致其惨死。
交警部门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宝马车司机刑拘。乐乐父亲怀疑司机有故意杀人嫌疑,被交警部门一句他又没有跟你家有仇来否定。是不是故意杀人,是以公安机关根据现场的痕迹,司机本人当时的动机来认定;最终决定是否故意杀人要法院来判定,并不是这个SB的交警随口说说的。据我所知,宝马X6拥有良好的倒车雷达系统与先进的倒车影像系统,一个身高有1.1米的男童在车子正后方近距离玩耍,当宝马车挂入倒档杆时,雷达系统会不停止鸣叫,提醒司机车后面有障碍物,这时该车的影像显示屏会很清楚地看到车后面有一男童。实在无法解释司机为何还将车往后面倒,更不能解释的是第一次倒车碾压后,在小区的道路上声音不噪杂,司机应该很明显感觉到有一东西被车碾过,应立即停下车来观察,看看车子是否压了什么?而司机一点的正常反应也没有,又将车子往前开。如果这个动作还好解释的话(可能驾驭人紧张而不知所措),那接下来的再倒车就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释。就这样来来回回,置一个三岁儿童惨死在车轮下,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推断,除非当时该司机吸毒发作,或者意志失去了控制发生这件事,否则就逃脱不了有故意杀人的嫌疑。不是无知的交警一句无仇就认为没有故意杀人的嫌疑,这种交警不是关系户就是SB。
对宝马车司机所造成的致人死亡事件,公安机关应科学、严谨、公平、公开、公正来处理此事件,人们要的是真相,还一个惨死儿童的尊严。如果调查确认司机有故意杀人嫌疑,那么司法机关应该严厉惩处此类犯罪嫌疑人。最好的刑罚是判他无期徒刑并永远不得减刑假释(建议人大尽快出台司法解释),让他永世在牢狱渡过,为他所犯下的罪孽反省。
随着车子保有量的急剧增加,作为车子的驾驶人显然跟不上这种快速发展后道路拥挤,人车争道所带来的偶发性事件的恰当处理。驾驶人无论在技术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要提升,来适应这种发展的结果,如果还停留在压伤不如压死这种有背人性的思维境界中,那惨烈的车祸还会不断发生。驾驶人应树立生命至高无上的道德品质,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是所有驾驶必须上的第一课。
愿乐乐在天堂过得快乐,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愿乐乐的家人节哀,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犯罪者必会严惩。如果因某些的人不作为,这次碾压的将是道德、是良知、是人性,更是对司法公平公正的碾压。